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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价比:让消费者甘愿花钱买罪受 在这个人人遇事都要衡量性价比、计较付出与收获的年代,也许已经很少有人能理解某些“花钱买罪受”的行为放着柔软的床铺不睡,偏要去野地宿营,地不平还有可能硌腰,放着温暖的房间不呆,偏要去山顶任凭寒风刺骨;放着平坦的公路不走,偏要把车开到沙地中去豁车,回来更换一堆零件……户外运动者会告诉你,他们就是这样以苦为乐,用身体的艰辛换来内心的宁静。 大量消费行为研究表明,人是奇怪的喜欢“自虐”的动物,他们经常干“花钱买罪受”的事情,并乐此不疲。要不然,为什么明知在耳朵上打洞已经满足不了人们的心理需求,有些人还要在舌头上把打洞事业进行到底,根本不管自己将来吃饭是不是方便?为什么,明知道恐怖电影很吓人,会给心脏带来不能承受之“惊”,却仍义无反顾地去电影院观看之;为什么,冬天的天气本来就冷得让人难受了,还有人专门耗费巨资跑去冰造旅馆睡冰床,即便他们知道睡冰床并不是一件舒服的事情。 消费品所传达的概念远比物体本身重要,它是彰显个人信仰、态度、社会经济地位的名片,这也就是概念消费。普通消费品尽管也能满足人的基本需求,但是它所传达的概念却为普罗大众共有,彰显不出消费者的独特性。因此,消费者势必另辟蹊径,寻找一些能标示自己独特性的消费方式。“自虐”式消费虽然会对消费者的身体产生消极影响,但是却能给消费者带来概念层次上的享受。以看恐怖电影为例。研究表明,自愿观看恐怖电影的人在观看过程中,虽然仍会感觉恐怖,但是却能体验到一种独特的快乐感觉。这是因为,看恐怖电影是一件小众范围的事情,它表示“我跟大多数人不一样。”、“我比大多数人勇敢。”由此,消极的身体体验却带来了积极的概念体验。 乐价比:花钱买的是体验 某大学曾做过一项实验,让154名平均年龄在25岁的受试参加了这项研究。请受试者写下一段最近花钱买体验的经历,如外出就餐、听音乐会、旅行等;或是写下一段最近的购买物品经历,无论哪一种消费类型,他们花钱的初衷都是为了让自己开心。然后请他们报告消费后的心理感受。结果发现,花钱买体验的受试者对所花的钱表示更满意和高兴,并认为这是对金钱的恰当使用。而且,无论收入与支出多寡,花钱买体验的快乐,远远大于花钱购物的快感,并且持久不衰。最让人惊讶的是,不仅花钱者感到快乐,其身边的家人或朋友也深受感染、快乐指数大力攀升。也就是说,花钱买体验,比花钱买物品,更能让我们买到快乐。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