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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入创建公交都市;完善快速路、主次干路和支路级配合理的城市路网系统;支持一批综合客运枢纽、货运枢纽(物流园区)建设;加强防洪排涝工程、水资源配置工程、排涝管网、地下综合管廊和消防设施建设。
四、加快推动城乡融合发展 1、清除要素下乡各种障碍 允许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深化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
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鼓励引导工商资本下乡,探索建立资格准入制度、项目联评联审制度。 引导乡村“开门借力”,善用城市新技术、新商业模式及庞大消费需求。 2、推动公共资源向农村延伸 把公共基础设施建设的重点放在农村,加快农村公路、供水、供气、环保、电网、物流、信息、广播电视建设,进一步提高农村饮水安全保障程度,加大农村“厕所革命”推进力度。 优先发展农村教育事业,全面加强乡村小规模学校和乡镇寄宿制学校建设。
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农村突出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3年行动方案。
五、深化城镇化制度改革 1、深化城乡土地制度改革 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 加快推进闲置土地处置。 扎实推进房地一体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和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 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
允许地方多渠道筹集资金,用于村集体对进城落户农民自愿退出承包地和宅基地的补偿。 2、健全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引导地方政府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量力而行,防范化解隐性债务风险。 推动地方国企提高收益上缴比例,用于新型城镇化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加强与城镇化项目规划和运营机构的合作。 完善PPP模式,提高民间资本收益预期。 3、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 探索市辖经济功能区和行政区合署办公。 按照设镇设街道标准,顺应人口流动趋势精简乡镇街道。 推动特大镇扩权赋能。 推动机构精简和职能相近部门合并,鼓励探索大部门制改革。 4、放大试点地区改革平台作用 全面总结第一批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成果,提炼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在全省范围内有序推开。推动第二批、第三批试点地区加快改革步伐,发挥好牵引作用。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