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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岗教师”实行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合同管理。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择优”和定旗县、定学校、定岗位的原则,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办法。 (二)招聘程序 “特岗教师”招聘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布岗位。自治区教育厅会同自治区编办确定招聘名额,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岗位。 2.各招聘“特岗教师”旗县(市)所在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考生的资格初审。网报期间,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通过网络将报名人员信息分发到相应招聘旗县所在盟市的考试中心。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特岗教师”招聘工作的科室负责人必须到本地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对考生进行网上资格初审确认。从5月20日开始,考生可以从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准考证。(具体方法和注意事项详见附件3)。 3.笔试。报名人员需参加自治区统一组织的专项笔试。笔试工作由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笔试以闭卷方式进行,不指定复习教材,考试内容为教育学、教育心理学、教育技术学。考生可用蒙文答卷,但同一张试卷必须使用同一种文字答卷。 笔试时间:2019年5月25日9:00-11:30(详见准考证)。全区分设8个考区:呼和浩特市、包头市、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巴彦淖尔市。考生可以就近选择考区参加考试。笔试在标准化考场组织进行。考生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考生入场进行指静脉验证。 笔试期间自治区将派出巡视组,检查相关盟市的考试组织工作。 笔试成绩在2019年6月3日后公布,考生在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上查询。自治区将考试成绩以盟市为单位转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笔试合格拟参加面试人员进行再次资格审核,不符合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面试人数按笔试合格人员1:3的比例进入面试:音体美面试人数达不到13的,原则可按照笔试合格人员1:2的比例进入面试。设置的岗位中,如某一岗位报考人数达不到3人,则取消该岗位的考试。 4.面试(试讲)。面试(试讲)工作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各设岗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参与面试工作。盟市纪检部门、人社部门要参与监督面试全过程。面试重点考查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含理想信念、思想品德、心理素质及专业知识等)和教育教学能力。同时,要组织面试人员进行体检。 面试(试讲)时间:2019年6月15日—7月5日,具体时间、地点由相关盟市教育行政部门负责通知考生本人。面试人员须持本人二代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若因学校原因暂未领到毕业证书,可携带学校开具的具有报考条件相关内容的学历证明,并在网上报名时上传学历证明图片,但必须在7月20日前提交毕业证原件)、教师资格证书(确因特殊情况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生,在其他条件都符合报考资格的基础上,可以先在网上报名时上传就读师范教育类专业相关证明材料图片,并参加考试,但必须在7月10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到时仍不能提供原件者,则取消聘用资格)、《准考证》等原件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如上述证件与面试名单信息或网报信息不符或证件有虚假的,取消面试资格。 5.成绩确认:本次招聘考试的最终成绩由考生的笔试和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率计算生成。 6.资格审查。“特岗教师”在招聘和服务期内实行全程资格审查,在考生报名、考试、公示期间及3年服务期内,一经发现不符合当年报考条件或隐瞒有关问题、提供虚假注册信息和相关证件等材料,可随时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解除其聘用合同,所造成的损失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资格初审工作由盟市教育行政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工作由盟市和各设岗旗县教育行政部门共同组织进行。 7.公布名单。各设岗旗县根据计划数和最终考试成绩、体检结果,按照招聘计划岗位1:1的比例确定本地区拟聘“特岗教师”人选,加盖旗县人民政府公章后报盟市教育行政部门。各盟市将所辖旗县拟招聘情况汇总后填写《内蒙古自治区农村牧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拟聘人员统计表》(样表请在“特岗教师招聘系统下载),加盖盟市教育、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编制等部门公章后,于2019年7月15日报送至自治区教育厅。教育厅会同财政厅、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编办共同审核,审核确定后的拟聘“特岗教师”名单将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和内蒙古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等向社会公示,公示时间7月25日一7月29日。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