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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治部有关负责人:新修订的《准则》把“坚持忠诚品格,永葆政治本色”作为第一条,旨在对检察官的“忠诚”道德作出明确规范,不仅高度概括了《准则(试行)》中的“五个忠于”,而且涵盖了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坚持“四个自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强化“四个意识”等内容;落脚点放在“永葆政治本色”,突出了检察官的政治属性,是对《准则(试行)》的继承和发展。 记者:新修订的《准则》增加了“为民”“担当”要求,这是出于何种考虑? 政治部有关负责人:检察权来源于人民,人民性是检察机关的根本属性,人民检察官首先承担的是对人民的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政法机关的职业良知,最重要的就是执法为民”。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一再强调“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要求司法机关“恪守司法为民的职业良知”。这些都要求在检察官职业道德中把“为民”突出出来。新修订的《准则》第二条,即“坚持为民宗旨,保障人民权益”,旨在对检察官的“为民”道德作出明确规范,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精神,同时也涵盖了《准则(试行)》中“亲民为民利民便民”“依法维护和保障诉讼当事人参与人及其他有关人员的合法权益”等内容,鲜明而简洁地强调了检察官的人民性。 法律监督是宪法赋予检察机关的基本职责。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决定》强调检察机关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检察官作为专司法律监督职责的司法人员,如果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不闻不问、当老好人,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就失去了最起码的职业道德。因此,检察官要履行好职责,必须首先要有担当精神。新修订《准则》第三条,即“坚持担当精神,强化法律监督”,旨在对检察官“担当”道德作出明确规范,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的“敢于担当”要求,更加强调了担当的重要性,包含了勇于行使权力清单规定的决定权或其他权限、勇于承担司法责任、坚守防止冤假错案件底线等内容,更加突出时代特点和检察官职业特色,是对《准则(试行)》的重大突破,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 记者:新修订的《准则》为什么特别强调“公正”? 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公正是司法的生命,恪守客观公正义务是对检察官的根本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是政法工作的核心价值追求”,“政法战线的同志要肩扛公正天平、手持正义之剑,以实际行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新修订的《准则》第四条,即“坚持公正信仰,维护公平正义”,旨在对检察官“公正”道德作出明确规范,涵盖了《准则(试行)》中正确行使检察权、遵守证据裁判规则、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支持律师履行法定职责等内容,是对《准则(试行)》公正一章的高度凝练。 记者:新修订的《准则》将《准则(试行)》中“清廉”改为“廉洁”,是出于什么考虑? 政治部有关负责人:廉洁是检察官履行法定职责的重要保障,也是检察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新修订的《准则》第五条,即“坚持廉洁操守,自觉接受监督”,旨在对检察官“廉洁”道德作出明确规范,充分体现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清正廉洁是好干部五项标准之一的思想,既涵盖了《准则(试行)》中的“负面清单”,同时包含了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增强法纪意识等内容;将落脚点放在“自觉接受监督”,增强了针对性,是对《准则(试行)》“清廉”一章的发展和完善。将《准则(试行)》中的“清廉”改为“廉洁”,看似一字之差,实质上内涵更为丰富。 记者:这次修订不再强调“文明”,为什么要作出这样的调整? 政治部有关负责人:检察官司法办案的文明程度,决不仅仅是检察官个人素质高低问题,深层次体现的是对人民群众的感情问题,反映的是检察官的根本态度和检察机关的整体形象。新修订的《准则》没有专门强调“文明”,是因为为民、担当、公正、廉洁等都不同程度包含了文明的内涵,如果将“文明”保留,容易与其他各个方面内容产生逻辑交叉。因此,虽然没有单独强调“文明”,但“文明”仍然很重要。 如何体现检察官职业特色? 记者:“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这五个词是对全体政法干部的职业道德要求,《准则》是如何体现检察官特色的?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