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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毕业生就业一直备受关注,我省的毕业生们去基层就业,将获得更好的发展平台。8月30日,记者获悉,我省印发《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赣办发[2017]12号),对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新录用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在一年的试用期间,试用期工资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可给予高定。 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 我省将逐步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工资待遇。新录用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机关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在一年的试用期间,可直接按试用期满后工资确定。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的级别工资可给予高定,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非县城所在地乡镇工作的,级别工资可高定二档;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城所在地工作的,级别工资可高定一档。招聘到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事业单位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可提前转正定级,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非县城所在地乡镇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二级;在国家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县城所在地工作的,薪级工资可高定一级。新录用(或招聘)到其他非县城所在地乡镇工作的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级别工资(或薪级工资)可高定一档(或一级)。对在县以下基层单位工作的农林水科技人员,实行浮动工资,满8年予以固定并继续上浮。落实对乡镇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行的工作补贴政策。 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 我省将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成长计划。将在基层重点领域就业创业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后备人才,实行导师制培养模式,由用人单位负责同志或业务带头人进行“一对一”传帮带,原则上放在校长助理、所长助理、专家助理、总经理助理、工会协理员等重要岗位上进行锻炼培养。要积极创造条件,加大对后备人才支持力度,为其在基层工作生活提供便利。上级机关事业单位选拔干部人才、同级单位岗位职务(等级)晋升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应当将纳入后备人才的优秀高校毕业生作为重点人选对象。 我省将开发购买基层公共管理和社会服务岗位。结合基层实际需求和转变政府职能、创新公共服务供给模式需要,加大在基层公共就业创业服务、基础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农业技术、农村水利、扶贫开发、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城乡社区建设、社会工作、法律援助、法律服务、青少年服务、信息化建设与管理等领域购买服务的力度,创造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以县(市、区)为单位,集中政策资源,开发一批岗位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全省不少于2万个。 基层创业给予政策支持 鼓励高校毕业生根据自身专长和区域经济特色,在基层创办企业、从事个体经营或网络创业,并按规定给予就业创业政策支持。对在校及毕业5年内大学生申领一次性创业补贴的,免除提交自主创业税收、社会保险证明材料;取消对入驻创业孵化基地的实体注册资金的限制。支持高校毕业生加入农民专业合作社等经济组织,鼓励其兴办家庭农场,对符合扶贫扶持政策、农业补贴政策条件的,按规定给予政策和税费减免支持。鼓励高校毕业生通过互联网远程技术为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提供公益性志愿服务或兼职工作。 基层服务满1年可评职称 全省每年从乡镇公务员考录计划中拿出20%以上的岗位,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中拿出10%-15%的岗位,面向基层服务项目人员定向考录和招聘。 基层服务项目人员服务满1年且考核合格后,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定,基层服务年限可计入专业技术任职年限,同等条件下优先评定。 省属高校毕业生到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县以下基层单位就业、履行一定服务期限的,按规定给予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 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和参加大学生村官计划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人员,3年内报考硕士研究生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高职(高专)毕业生可免试入读成人高等学历教育专科起点本科。 文/江南都市报全媒体记者章娜 实习生欧阳梦婷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