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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孵化基地、创业园区、家庭服务业基地(园区)可对入驻符合条件的大学生实施3年内场地租金全免政策,对确有需要的孵化基地入驻企业,经孵化基地管理部门组织评审通过后可适当延长孵化期,最长不得超过至5年。孵化基地将建立健全入驻评审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组织评审委员会,审核创业者身份,对创业者项目进行答辩评审和入驻指导。建立入驻企业管理档案,定期对企业进行走访,对入驻企业进行跟踪帮扶。 《通知》涉及具体申报程序、所需材料等事项可登录“青岛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点击链接查看)“政策法规”栏查询。(半岛记者)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