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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减税问题上,一方面政府工作报告明确要求落实好工伤保险费率、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各项正在实施的优惠政策;另一方面,还加快马力地出台“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深化增值税改革,将制造业等行业现行16%的税率降至13%”等多项新的硬举措,勒紧政府的裤腰为民营企业“减负”,大力支持民营高质量发展。 在融资问题上,政府正在扩大金融市场准入,鼓励多渠道融资方式,加快督导金融机构监管考核和内部激励机制的改革,政府报告中明确制定了“加大对中小银行定向降准力度,释放的资金全部用于民营和小微企业贷款”、“国有大型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要增长30%以上”等具体措施与路线。 这些政策的落地能够有效地推动民营经济的发展,鼓励更多有能力的人投入到创业当中,从而有利于疏通多元化的就业渠道,帮助更多的人完成就业。 (二)“扶”——精准帮扶重点就业群体,增强重点群体就业信心 政府报告中提出,要扎实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加强对城镇各类就业人员的就业帮扶。 以高校毕业生为例,一方面,各级政府要继续推动实施各项就业创业促进计划、基层成长计划,出台一系列“含金量”高的扶持政策,并加强实名制管理与服务,帮助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深入基层,实现就业。例如,天津市在落实“三年百万青年见习计划”中,除了扩大见习人员的范围之外,还对享受就业见习补贴的人员按照当地最低工资75%的标准给予生活费补贴。 另一方面,随着区域一体化发展进程的加速,各区域内可以共同推动区域内的联合就业计划,促进高校毕业生资源在区域内优化配置。如在长三角地区可以成立高校毕业生就业联盟,举办辐射整个长三角地区的大型招聘博览会;鼓励更多的高校毕业生“流动”到区域内经济相对落后、人才密度较小的区域,投身于该地区的经济建设当中,同时成立长三角促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为“流动”的高校毕业生提供帮扶服务,解决后顾之忧。 (三)“引”——引导就业群体自我提升,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储才” 为应对产业转型和技术进步带来的对高层次人才、高技能工人以及复合型创新人才的需求,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将加快实施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从失业保险基金结余中拿出1000亿元,用于1500万人次以上的职工技能提升和转岗转业培训。这将有利于提升就业群体的整体素质,培养出一批符合发展需求的人才队伍。 健全覆盖全民、贯穿全程、辐射整个区域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推行终身职业培训制度,大规模开展技能培训,加快培养知识型、技能型、创新型就业大军,为实现经济高质量发展“储才”。除此之外,还需要通过正向的宣传和引导,鼓励就业群体实现自我提升,包括提升学历教育、考证计划和主动参与各类教育培训,从而有效提升个人专业水平与职业素养。 (四)“治”——强化政府“稳就业”治理职能,创新政府就业服务方式 充分发挥政府在“稳就业”过程中的治理职能,包括:搭建就业对接平台,推动充分就业,例如开展“返乡创业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促进就业行动;进一步推进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妥善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全面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落地;承担好社会保险扩面和经办服务,加快推进建设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稳步提高社会保障待遇水平;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力度,增强社保基金支撑能力。创新政府就业服务方式,例如,采用人脸识别技术在手机客户端上进行城乡社会养老保险资格认证,提高认证效率。 综上,“就业优先”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和国家在宏观政策中赋予就业更高的优先序,只有始终坚持将就业作为经济发展的优先目标,坚持齐头并进综合采取“推”、“扶”、“引”、“治”各项政策优先支持就业工作,才能真正实现“就业优先”。 (作者系复旦大学管理学院教授,本文系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大数据时代国际人才集聚及中国战略对策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