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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大学生可参加申报扶持项目 通过评审的项目

时间:2019-05-23 00:45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创业大学生可参加申报扶持项目 通过评审的项目可获2至20万元资金扶持

2017-05-03 荆门日报

  

  从4月21日开始,正在创业的大学生可参加申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团省委实施的“我选湖北”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可获得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同时还可享受导师辅导和跟踪服务。申报日期截止5月10日。

  “我选湖北”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对象为湖北省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保留学籍休学创业的全国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在校学生,毕业3年以内省内外高等学校普通全日制毕业生(含专科生、本科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以上),在湖北省内自主创办企业、个体经营或从事农业合作社,并依法登记注册、取得工商营业执照的创业项目。在鄂创业的港澳台、外籍和留学回国高校毕业生通过学历审核后,可作为扶持对象。同一扶持对象和项目不得重复获得本扶持资金。

  根据要求,申报的项目要按国家规定依法在湖北省内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上的法定代表人应一致,项目申请人必须是项目法定代表人,占项目股份比例高于或等于20%;法定代表人或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符合对象条件,无不良信用和违法记录;吸纳3人(含3人)以上就业;2017年1月1日前(不含2017年1月1日)进行工商注册(或工商变更)登记;有固定的营业场所和较为健全的财务规章制度;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技术要求,市场前景良好,具有带动就业能力。凡符合条件的项目负责人可登陆“湖北省大学生创业扶持项目申报平台”(网址::9090/main/index.jsp)进行网上注册和项目申报。

  省人社厅、省教育厅、团省委根据评审团意见,制定大学生创业项目扶持名单,具体包括扶持项目名称、法定代表人(经营者)和扶持金额等,通过申报平台、三部门网站和新闻媒体等多渠道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期为7天。对公示无异议的创业项目,按规定拨付扶持资金。每个通过评审的项目除可获得2万至20万元的资金扶持外,还能得到创业培训、创业孵化、项目融资和政策咨询交流等服务,重点项目还将配备一名创业导师,实行“一对一”创业指导。 (高先勇李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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