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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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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2)

时间:2019-05-23 21:30 作者:逆风飞扬 来源:网络媒体 人气:

  2. 打造港澳青年人才服务体系。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在CEPA框架下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探索进一步拓展港澳专业人士在基地的执业空间。在基地设立“港澳青年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港澳青年人才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专业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负责)

  3. 建立多层次融资支持体系。落实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完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制度,发挥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等政府性基金的引导作用,引入优质社会资本,设立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并覆盖创业全阶段的母基金和配套子基金,使更多资金专项投资于港澳青年初创期、早中期项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在基地创业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积极发挥“中国青创板”融资平台作用。与港澳探索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专项机制,为港澳青年创业提供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银保监局、团省委负责)

  (二)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载体。

  4. 优化平台载体规划布局。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1+12+N”的空间布局,即: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围绕服务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精心谋划、科学设计,完善配套设施,有效串联三地资源,打造集交流、培育、实训、孵化、展示、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平台。培育建设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中国(江门、增城)“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集聚区、广州科学城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中国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惠州仲恺港澳青年创业基地、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中山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合作平台、中山翠亨新区“澳中青年创新创业园”、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12家基地,带动各地建成一批社会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珠三角九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港澳办负责)

  5. 加大平台载体建设资源投入。珠三角9市通过新安排土地、盘活闲置厂房物业、改造现有孵化场地等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载体建设。鼓励粤港澳三地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现有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区域性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开辟拓展专门面向港澳青年的创新创业空间。(珠三角九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团省委负责)

  6. 构建平台载体全链条服务体系。为入孵项目提供低成本、便捷化的经营办公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公共实验室和研发、中试生产、产品检测中心等共享设施。配备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整合创业导师团队、专业化服务机构、创业投(融)资机构等各类创业资源,为入孵项目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搭建“孵化—投资—加速—辅导上市”全过程服务体系,有效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珠三角九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团省委负责)

  7. 促进产学研一体化。完善基地创新创业成果转移转化激励政策。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基地创新创业资源共享,吸引粤港澳青年共同参与粤港澳大湾区核心技术基础研究攻关,开展重大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技术协同攻关。完善基地技术转移服务体系,培育市场化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人才队伍。鼓励粤港澳联合共建国家级科技成果孵化基地等成果转化平台,加快建设华南技术转移中心,支持港澳创新创业项目在基地内实现成果转化。(省发展改革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负责)

  (三)营造宜居宜业的工作生活环境。

  8. 满足港澳青年多层次住房需求。支持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租住人才住房、入住人才驿站;有条件的地区可提供租房补贴。探索多种方式,对具备购房能力及符合购房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商品住房。将入驻创新创业基地中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纳入当地公租房保障范畴。探索发展共有产权住房,对符合相应条件的港澳青年,支持其购买共有产权住房。(省自然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珠三角九市政府负责)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