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业务能力

当前位置:主页 > 求职就业 > 职场智慧 > 业务能力 > 正文

2019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非教学岗位招聘39人公

时间:2019-06-07 16:18 作者:飞扬 来源:媒体 人气:

复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等。测评要素按岗位分别确定,一般包括语言表达能力、交流沟通能力、应变能力、个性特征等考查维度。

应聘人员应携带身份证、学历和学位证书(含就业推荐表或《留学回国人员证明》)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招聘岗位还涉及职称、职业资格、政治面貌等必备条件的,审验相关证明材料原件;涉及工作经历条件的,一般要求提供劳动合同和社保缴纳记录证明。

应聘人员提供的证件(证明)不全或与报考资格条件不相符,或未按时参加资格复审的,取消应聘资格。

(三)体检、考察

考试完毕,根据确定的办法计算总成绩,各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招聘人数1:1比例(总成绩相同的,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确定体检、考察对象。

体检、考察工作参考公务员考录工作相关环节的办法进行,以招聘单位认定意见为准。

(四)公示、聘用

经体检、考核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人员,并在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进人和聘用手续。

(五)其他

应聘者放弃或被取消入围、聘用资格,或体检、考核中出现不合格者,研究决定是否安排人员递补。需要递补的,有关岗位均根据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四、纪律与监督

(一)本次公开招聘有关信息指定在下列网站公布,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1、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告公示栏”);

2、浙江省建设信息港(,“政务公开/相关通告专栏”);

3、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事业单位招聘)。

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在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网(,“公告公示栏”)公布,请应聘者自行留意。

(二)对应聘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三)对招聘工作及相关信息有异议的,请在信息公布之日起5日内向下述监管部门反映,以便及时研究处理:

监督电话:0571-87052841(省建设厅人教处)。

(四)有关本次招聘工作具体问题,请向招聘单位直接咨询。

咨询电话:0571-82616407(杨老师)

原标题: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非教学岗位公开招聘人员公告

附件下载>>>

浙江建设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非教学岗位计划表.xls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