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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个人所得税法2019年1月1日正式实施,愿您及您的家人能及时享受到六项专项附加扣除带来的红利。"新年第一天,新个税法正式实施。国家税务总局发布的远程办税端"个人所得税" App也已上线运行。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和浙江省税务局官网,以及主要手机应用市场下载税务总局发布的"个人所得税" App。 据了解,元旦当天我市已有一百多位纳税人通过"个人所得税"App进行专项扣除填报。 市民李先生听说了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月1号正式实施,一大早,就来到 市税务局办税服务大厅,亲身体验App 。"操作过程真的很简单,只需要按照手机APP上面对应的专扣选项逐一填写,并保存即可,不会占用个人太多时间,真的很便捷,而且随时能了解到最新政策,我们员工来说,是真金白银的实惠。" 李先生说道。 此次个人所得税改革首次设立的专项附加扣除,是个税改革的突出亮点之一。取得"综合所得"或"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在5000元的基本减除费用和"三险一金"专项扣除外,还可以依条件享受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或者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6项专项附加扣除。 "为方便纳税人填报专项扣除信息,‘个人所得税’ App对6项扣除政策进行详细介绍,并从基础信息填写、税收优惠享受、纳税申报办理、纳税记录开具等方面提供一系列服务 。"市税务局局长严剑平向记者介绍,app中所有信息能做到 数据化,在办理过程中 ,除了领取大厅注册码外,还可以通过人脸识别功能进行注册,操作简单,职工自己在家里就可以填报信息,既减轻了企业财务人员的工作量也保护了个人隐私。 除此之外,2018年12月31日开始,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申报通道正式开启。 除登录App填报外,还有另外 三种填报方式:一是登录浙江省电子税务局网站填写,二是填写电子信息表,三是纸质信息表(电子和纸质信息表都可以在各省税务局网站下载)。其中选择在扣缴单位办理专项附加扣除的,可以直接将纸质或者电子表提交给扣缴单位财务或者人力资源部门,也可以通过手机A pp或互联网Web网页填写后选择推送给扣缴单位。 按照规定,及时填报了专项附加扣除信息的纳税人,在2019年1月份发放工资时,就可以享受专项附加扣除。若未及时填报,可以在2月份或者以后月份填报并补扣享受。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