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报名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由招聘单位电话通知本人携带报名材料原件和复印件进行资格复审(初审未通过人员不再电话通知),复审结果当场告之本人。网上报名提供的信息与复审时不一致或不符合卫生行业资格准入的,即取消应聘资格。 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网、南京市秦淮区中医医院网公布。 本次招聘不设开考比例,不收取报名费和考试费。 (三)综合考评 本次招聘高层次人才,采用简化程序、综合考评的方式。由秦淮区卫健委根据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批准备案后的考评方案,负责组织实施。 综合考评将由专家组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的专业技术水平以及与岗位的匹配程度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考评采用百分制,成绩合格线为60分,综合考评成绩及排名将于考评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在南京市红十字医院网、南京市秦淮区中医医院网公布,并由用人单位通知本人。 (四)体检和考察 综合考评合格人员,根据考评成绩,按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 体检合格人员,由用人单位进行综合考察,重点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素质、职业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及与岗位的匹配度,形成综合意见。 (五)公示、聘用 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根据综合考评、体检和考察等情况,研究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秦淮区人民政府网、南京市秦淮区红十字医院、南京市秦淮区中医医院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岗位名称、拟聘人员姓名、现工作或学习单位、招聘考试成绩、排名等。 对公示无异议人员,经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后,由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并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予以定岗定级并与其签订聘用合同;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拟聘用人员应在招聘单位或主管部门规定时间内办理报到和有关手续,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逾期未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拟聘人选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拟聘人选明确放弃聘用以及其他原因出现岗位空缺,如需递补,可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报公开招聘综合管理部门审核通过后,从综合考评合格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顺序依次递补,聘用审批后不再递补。 四、招聘纪律 应聘人员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或聘用后查实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视具体情形和情节轻重,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记入诚信档案等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招聘单位和招聘工作人员有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第35号令)进行处理。 五、招聘咨询监督 (一)咨询电话: 秦淮区卫健委人事科教科:025-87753707 南京市红十字医院人事科:025-86641430 南京市秦淮区中医医院办公室:025-86623546-8605 (二)监督电话: 秦淮区卫健委:025—87753680 附件: 1.南京市秦淮区卫健委所属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信息表 2.南京市秦淮区所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表 南京市秦淮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7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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