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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为激励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邢台市决定每年从再就业资金中列支300万元,设立下岗失业人员创业奖励基金。 此项基金是该市继小额贷款之后又一项激励下岗失业人员顺利实现再就业的利民举措。其主要目的是,帮助和扶持有创业愿望且有项目、有效益的下岗失业人员顺利实现创业,进而带动更多失业人员实现再就业。这项基金科目单列,独立运行,不计利息。凡符合规定条件,因资金不足影响创业的下岗失业人员均可申请此项资金,每人每次不超过2万元,使用期限不超过2年。被扶持者在基金使用期限内必须将其用于正常的生产经营,必须与其安置的下岗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代缴养老保险费,并按时计发工资。使用期满后,资金使用者须偿还原资金,如需继续使用的可再行申请。根据安排下岗失业人员数量的多少,被扶持者还可享受不同额度的创业资金奖励。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