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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持乡村公益性岗位规模总体稳定,加大各类岗位统筹使用力度,优先安置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特别是其中的弱劳动力或半劳动力,动态调整安置对象条件。健全公益岗位按需设岗、以岗聘任、在岗领补、有序退岗的管理机制,规范人员聘用、公开公示等工作,防止泛福利化。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推动村集体经济做大做强,发挥好经营性资产作用,做好扶贫车间和村级光伏电站日常管理和运营维护,确保公益岗补贴资金来源可持续。 加大脱贫户家庭学生的就业帮扶力度。稳定发展生态护林员队伍。 摸清科技帮扶现状,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 根据实施方案,科技帮扶现状重点摸底农业创新驿站建设数量、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情况;科技特派员、产业发展指导员进村入户情况;科技培训服务及带动增收情况等。 在分析研判方面,县级层面要梳理科技帮扶数据信息,全面掌握农业创新驿站工作情况,兜清推广新技术新成果数量少、科技培训人次少、带动农户差的乡镇、村。 实施意见提出,确保每个县至少建成一个以上农业创新驿站。大力推广先进适用技术,增强农产品的科技含量和附加值,促进产业帮扶项目提质增效,带动增加农民收入。 加强县级政府与科研院校合作力度,开展农业创新驿站创建提升行动,弘扬李保国精神,引导科技人员扎根农村、服务农民。 加大高素质农民和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实施百万农民科技大培训工程,开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挥“土专家”的作用,培育新型职业农民。 促进“产学研用企”深度融合,支持省内高校、职业院校综合利用教育培训资源,灵活设置专业,创新人才培养模式,为乡村振兴培养专业化人才,开展乡村振兴课题研究。 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将产业发展指导员转为乡村振兴指导员,鼓励科技特派员到乡村创新创业。 建立健全农业科研成果产权制度。持续抓好基层农技推广体系建设。实施一县一业一基地一团队的“四个一”新科技示范工程。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