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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和《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规范整顿方案》,从通告之日起至2011年3月31日止,对我市融资性担保公司开展规范整顿。 规范整顿的对象是:注册地在广州市,且2008年3月8日至2010年9月30日期间,有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和融资性再担保业务业绩的各类担保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符合规范整顿对象条件的机构,请于2010年11月18日前,持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有效证明等资料,到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越秀区广仁路1号广仁大厦3楼)申报登记(联系人:胡高玲,联系电话:83171693);经审核确认后,参加规范整顿。申报登记所需提供的资料清单,请在省金融办网站(www.gdjrb.gov.cn)或市金融办网站(www.gzjr.gov.cn)下载。注册地在广州市的各融资性担保公司分支机构,待其总公司获登记确认后,持总公司登记确认回执等资料,到广州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办理预登记。 参加规范整顿的担保公司,可自主选择保留、重组、合并、转型(退出融资担保业务经营)等方式规范整顿;其中,采取重组、合并方式的,在申报登记时要提交其对存量融资性担保业务的处理方案,妥善处置存量业务。 逾期不申报登记或申报登记未获确认的担保公司,不参加本次规范整顿,不得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处理其营业执照有关事宜。此类公司如要求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的,须待本市此次规范整顿工作结束后,按照新设立融资性担保公司的标准和程序申请报批。 编辑 程泓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