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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就中国金融服务业开放达成的一些共识,引起市场的密切关注。 什么是外商投资公司?目前,中国官方对外商投资公司并无定义,但对外商投资企业却有定义。1987年4月7日经国务院批准,中国银行在1987年4月24日公布《中国银行对外商投资企业贷款办法》。其第三条称:“外商投资企业,即中外合资经营企业、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后来,我们有了《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外资企业法》。当时,我国《公司法》尚未颁布,因而也难以有外商投资公司的概念。除《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第四条规定“合营企业的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外,法律对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形式并无具体规定。这样,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就可以采取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形式。《公司法》施行后,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成为我国企业的主要形式。根据上述规定,笔者的理解是,外商投资公司应包括: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即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中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按《公司法》第一百九十二条“外国公司是指依照外国法律在中国境外设立的公司”的定义,中国移动(0941.HK)、中国海洋石油(0883.HK)、中银香港(2388.HK)等红筹公司属于外国公司。而外商投资公司则属于中国公司,与外国公司的法律地位截然不同。这也意味着,第三次中美战略经济对话并未涉及外国公司发行A股的问题。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