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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是一场围绕《反海外腐败法》讨论会的全程记录,有问有答,有交流,涉及合规经营的诸多问题,其中:为什么2008年以来加大了反海外腐败的力度?为什么在金融危机下,案发的数量多了?合规经营是不是文化问题?力拓案后,如何评价海外跨国公司在中国的合规经营?是不是跨国公司一到中国就容易腐败?从追求股东利益最大化到合规经营是不是一个必然的进程?企业是不是应当承担合规的责任?中国企业“走出去”,是以腐败应对腐败,还是应该遵守当地的法律? Q&A about compliance management 专家问答合规经营 ■《国际融资》记者井华 对话专家: 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所长王志乐 美国众达律师事务所合伙人陶景洲 毕马威香港分所法政会计服务总监黄文怡 伟创力公司政府关系总监江小平 北京新世纪跨国公司研究所副所长蒋姮 百惠新投资管理公司管维立 戴姆勒东北亚投资公司副总裁李洁 王志乐:2008年以来加大了反海外公司腐败的力度,为什么会在最近加大执法的力度? 陶景洲:可能和经济下滑有关系,2008年以来,经济发展不太好,市场萎缩了,企业为了保住市场份额,有些不应该用的手段就用上了。在中国为什么会出现这么多和中国公司有关的问题呢?这里有宏观环境的问题,涉及到政府审批的问题,做什么事都得政府审批,只要有审批就有寻租的可能性。中国的法制建设滞后,对于受贿的惩罚比较严格,但是对于行贿者几乎不怎么惩罚、比如对建行行长的审判,行贿的公司到底是谁?判决时就保密了。而对于我们这种美国公司来说,我们可以用《反海外腐败法》(FCPA)作为一个挡箭牌,有的公司找到我们说:能不能帮助操作一下?我们就说:我们想这么做,但是因有FCPA,要受美国法律的管辖,让我们运作,超过50美元就不行了。在中国,行贿一个官员给50美元,人家干吗! 王志乐:我们在调查中国地方官员的时候,他们也有和你类似的反应,他们觉得跟跨国公司打交道,向美欧公司要赞助好像很困难,而和港台企业要赞助就相对容易。问题是目前披露出来的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这些腐败或者说不合规,有哪些表现?这些表现是什么样的?问题出在哪些环节?或者哪些地方? 黄文怡:我觉得违规的不只是中国,在亚太区或者是发展中国家都可能有这些问题。《反海外腐败法》里面其实有两个最大的要素,第一是不能够行贿,第二是涉及广泛,比如说公司的内控怎么样?有没有提到FCPA?员工有没有这方面的培训?如果用第三方的话,那么这个第三方知不知道有这个规定?所以,如果有一个很好的内控,出现不合规的问题风险就大大减低了。这是FCPA要求你在预防这个问题方面的要求。 王志乐:据我所知,有一家非常有名的会计师事务所,前几年被中国政府追究,因为出具了一个违规的审计报告,被审计的这家公司垮台了,而这家公司违规做假却没审计出来。而这家会计师事务所的理由是:中国的银行提供的财务报表就是假的,所以我就没办法了。这件事情说明,只要有一个环节出问题,后面的问题就会很大。那么,跨国公司在中国违规,或者说不合规,原因是什么? 江小平:首先,虽然美国公司这几年陆续发生了有关腐败方面的事情,但是还要有一个总体的、客观的评价。跨国公司目前在中国经济介入的程度和范围比重是越来越高。尽管发生了这样或那样的事情,但是美国公司在中国总体合规方面的表现应该给予充分肯定。第二,谈到不合规为什么会发生?从原因上来讲非常简单,有的是为了生存就犯规。还有更重要的是我们的文化环境和社会氛围,这一点是我们无法回避的。我自己本人曾经是政府官员,曾经在不同类型的公司从事过不同的工作,都是管理工作,我个人的感觉是到了美国伟创力公司以后,费了很大的周折才慢慢地适应。说实在的,我现在干了几年了,我周围的朋友都知道,只要是我请客就别指望有鲍鱼了,过去我被请和我请别人,永远是鱼翅和鲍鱼。现在到跨国公司办件事情,就觉得场面上有时候过不去,因为我们公司非常明确,限额就是25美元。我到了伟创力以后,公司给我上的第一课,就是政府关系在所有跨国公司里面都是重点。我上班的第一天,我的上司专门花了两个小时讲反腐败,我当时说我得慢慢适应。我确实花了很长时间来适应。吃饭的时候,这一百多块钱人民币也就能买一瓶五粮液加上一点儿五香豆,所以也就只能喝二锅头了,涮羊肉也可以。如果所有的公司都能够这样的话,那是非常好的,问题是现在有的这样,有的不这样,这是非常不公平的竞争。 蒋姮:江先生是在大倒苦水。确实,因为你们受到的约束比较多,但是我觉得外国公司在中国也有相对优势,有些方面不用搞关系,有些方面被别人来搞关系。跨国公司是垄断企业,掌握一些核心资源和核心技术,可能就会有别的公司来求他们,这一点是中国公司不能比的。另外如果实在需要搞关系,也还是可以的,所谓中国是一个礼仪之邦,没有礼不成商,但是礼有很多种,可以是点儿钱也就是礼金,也可以是礼品,也可以是礼数。礼数至少是大家都可以做的,就看你怎么做到有创意。至于是礼金还是礼品,像江总这样的公司虽然是有规定的,限额一次就是25美金,但是可以频繁一点儿做啊。 管维立:根治腐败这种现象需要4个要素,首先,不是严刑峻法,首先要有自由竞争的环境,政府的权力就“相对”比较小,什么都要政府审批就容易腐败。第二,是要公开透明,要有舆论监督,第三,才是严刑峻法,第四,思想觉悟要提高。虽然外国公司在中国腐败的案例有所增加,但是我很同意江小平说的话,总体上外国公司应该说是不错的,特别是美国公司。我也在美国公司工作过,公司管理实际上是非常严的,我在GE工作过,但是25元的标准有点儿太低,GE在北京的标准是不能超过41美元。至于说到公司的腐败现象是不是最近有所上升,是不是只是中国的现象?是不是总体上升? 关键是其中的原因。中国之所以现在有这些现象,有两种极端的解释,一种极端观点认为中国土壤本身就是一个腐败的土壤,外国公司进来以后,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学坏了,被中国同化了。美国使馆的李张健仪说中国比较注重关系,太热情好客,这都说明了中国的这个土壤不好。还有一种极端观点认为,由于我们打开了国门,所以资本主义的腐朽生活方式进来了。我想问,和别的国家相比,中国的跨国公司海外腐败案件是不是比别的国家更多?从地域的概念上来说,如果说中国是平均水准,就不能说中国的土壤特别坏,如果说别的国家都好得多,那就是在中国比较糟糕,跨国公司一来就容易腐败?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