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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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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新区:出台优惠办法 鼓励创新创业

时间:2015-10-05 02:42 作者: 来源: 人气:

  为形成鼓励创新创业的良好氛围,天津市高新技术产业园区近日颁布了《天津新技术产业园区鼓励科技领军人才创新创业暂行办法》。《办法》涉及创业启动资金、办公场地、配套资金、税收、居住、配偶与子女教育等诸多方面,并自2008年5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根据《办法》,高新区将予以科技领军人才项目300万元到500万元的一次性项目启动资金资助。根据创业项目实际需要,为科技领军人才项目提供100到500平方米的研发办公场所,并免收3年租金。获得国家、天津市科技和产业计划资助的项目,予以50%的配套资金。在项目投产初期2年内,根据项目流动资金需求,以贴息、拨付担保风险补偿金等方式安排100万元到500万元的专项资金,予以项目融资支持。作为项目实施成果的产品与服务,优先列入高新区政府采购目录,在同质同价的基础上优先采购。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