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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劳动人事学院劳动关系研究所所长常凯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女性就业面临的障碍是多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形成的社会问题,受社会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很多企业在当下的环境里,做到完全没有性别歧视很困难,且“男主外、女主内”的传统思想观念也一直在影响着女性的就业。 “但最主要的问题是,我们现有的法律法规对女性劳动者就业权利的保护,尚没有十分严格的规定,法律文本多是原则性的,因此落实情况不佳,一旦女性就业遇到歧视,没有具有较强可操作性的法律法规去依照执行。” 常凯强调,目前女性就业维权案例甚少,成功的更少,维权难最主要还是因为法律具体操作性不强,法律救济途径不完善。女性遭到就业歧视怎办么?针对类似问题,应该将具体的法律条款细化,增强可操作性。 另外,常凯认为,目前现有政策配套不足。他表示,女性的生理特点决定了其要休产假、哺乳假等,这必然会增加企业用工成本,而如果让企业完全承担也存在困难。“从保护女性就业角度出发,政府应当给予企业一些相应补助,同时在社保、生育保险等领域增加投入,具体细化措施还需要研究。” “此外,工会组织也要发挥作用,维护女性权益,不要只成为‘走过场’的摆设。”常凯说。(应受访者要求,文中部分人物为化名)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