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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就业援助制度,合理设置公益性岗位,强化农村就业困难群体、城镇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等群体兜底帮扶。将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区作为重点地区,积极引进适合当地群众就业需求的劳动密集型、生态友好型项目或企业,组织专项就业服务实施集中帮扶,构建就业帮扶长效机制。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进一步完善重点群体就业支持体系。该《规划》围绕促进重点群体多渠道多形式就业,从突出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促进农村牧区劳动力转移就业、加强退役军人就业保障、稳定脱贫人口就业、统筹做好其他重点群体就业工作等方面作了部署。
《江苏省“十四五”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提出,更好地保障重点群体就业。包括推进高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就业创业,健全退役军人就业保障体系,推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强化就业困难群体帮扶,统筹做好其他群体就业工作等。
促进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
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实力持续跃升,人民生活水平全面提高,居民收入分配格局逐步改善。虽然存在贫富差距,但城乡、地区和不同群体居民收入差距总体上趋于缩小。
《江苏省“十四五”高质量就业促进规划》提出,壮大区域就业内生动力,形成更加合理就业结构。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县域特色经济及农村二三产业在县城集聚发展,优化提升公共服务供给配置水平,扩大城镇就业空间。深化户籍制度改革,增加大中城市就业吸纳能力,放开城区常住人口500万以下城市落户限制,推进南京、苏州等特大城市放宽放开落户限制。健全完善外来人口居住证管理制度,完善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数量挂钩机制,综合施策支持农村转移人口市民化。
实施乡村振兴促进返乡就业,加快农村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加大以工代赈投入力度,促进更多农民工、退役军人等人员返乡入乡就业创业。
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拓展就业空间,引导城乡各类要素自由流动、公平交换、合理配置,扩大城市间、区域间就业人员流动规模,形成区域协调发展、协同发展、共同发展的良好局面。
加强东西部劳务协作。将对口协作地区赴江苏就业劳动力管理服务工作纳入江苏省农民工综合服务体系,巩固拓展中西部地区脱贫劳动力来苏就业成果,打造东西部协作“升级版”。
《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到“十四五”末,要实现就业形势总体稳定,统筹城乡就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城乡、区域就业机会差距逐步缩小,就业结构持续优化。城镇新增就业100万人以上,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左右。高校毕业生、农牧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就业基本稳定。
《四川省“十四五”就业促进规划》提出,到2025年,四川省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将达到42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6%以内,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规模保持在2400万人左右,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