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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

时间:2025-06-17 20:36 作者: 来源: 人气: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2月27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烨捷)记者今天从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根据该局与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联合印发的《关于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本市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沪人社规〔2024〕3号),自2024年3月1日起,上海市灵活就业人员缴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费的比例从现行的24%调整为20%。此次降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比例不影响个人的养老保险待遇,计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的比例仍为本人缴费基数的8%。

  据悉,灵活就业人员是指年满16周岁且男性未满60周岁、女性未满55周岁,在上海市劳动就业的自雇人员、无雇工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2023年5月1日起,符合上述条件的上海市户籍人员、外省市户籍人员等均可在上海参保。

  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男性年满60周岁、女性年满55周岁,累计缴费年限达到15年的,可在待遇领取地申领基本养老金(待遇领取地一般为本人到龄时的户籍地或最近一个累计缴费满10年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所在地)。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后死亡的,其遗属可申领遗属待遇,其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也可按规定继承。

责任编辑:张建伟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