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6年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领《上海市居住证》服务指南 一、基本受理条件 (一)被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注册登记用人单位录用的普通高校2006届非上海生源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 (二)符合本市重点发展领域(详见《上海市重点领域人才开发目录》)和紧缺专业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可适当放宽学历限制为大学专科毕业(具体办法及标准另行公布)。 二、申办程序 第一步:申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1. 非上海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携带填写完整的《非上海生源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进沪就业登记表》(本网站或.cn下载区下载)以下简称(《申请表》)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黄色联》(已递交进沪就业办理上海市户籍申请的可免于提交),于2006年6月23日前送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由学校统一交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逾期将由学生自行送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2. 上海市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对申请材料验证审核后,出具《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共两联),其中:第一联用于毕业生去用人单位报到(报到期限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第二联用于申领《上海市居住证》,同时,出具去外省市落户所需的《就业报到证》。 3. 受理截止日期为2006年12月31日。 第二步:申领《上海市居住证》 一、申报要求 1. 申领《上海市居住证》,须由申领人本人或用人单位人事专员直接到受理部门提出申请,并递交申报材料。 2. 申领人与用人单位在申领“国内人才居住证”过程中应据实提供完整材料,杜绝虚假。 二、申报材料 1.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可网上www.21cnhr.gov.cn下载,需加盖聘用单位公章); 2. 聘用劳动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3. 落户外省市的户籍证明;有效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已婚人员为配偶申领《居住证》的还应提交《结婚证》复印件,验原件); 4. 在本市的住所证明复印件(已在沪购置产权房的提供产权证,租房居住的提供租房合同,居住单位集体宿舍的单位出具证明,借住沪籍亲友住房的提供亲友户口簿及其书面证明,验原件)。 5. 聘用单位法人证书、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6. 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 《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 如未办理《高等学校毕业生进沪就业通知单》的,可直接提交以下第(八)(九)项材料: 8. 本人的学历学位证书验证证明(须经指定机构验证); 9. 本市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健康状况证明。 国内人才《上海市居住证》申领表填表要求 : 填写姓名、身份证号、联系电话、住所地址(注明区县)及邮编、户籍地址(注明所属省市)、简历内容(中学至大学经历)、月收入(与聘用劳动合同吻合)、合同时间、是否有随员家庭成员、或是否有在沪家属等内容,经申领人确认无误后签字,经聘用单位核实后盖章。信息内容未完整填写或不符合要求将无法申报。 [规范要求] 三、申领流程 1、备齐申报材料,递交服务窗口。 3、申领人数码图象采集后,当场获得《办理〈上海市居住证〉通知书》。 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2006年4月20日 附: 上海市、区、县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事代理服务机构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上海市人事业务受理中心 大木桥路123号 200032 64045568转6101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 中山西路620号 200051 62337506 中国上海人才市场 商城路660号 200120 58206666-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浦东分部 浦东大道1550号培训楼A楼 200135 58855200-3221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漕虹分部 宜山路822号304室 200233 64850826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南昌路分部 雁荡路84号2203室 200020 63750784 上海市人才服务中心恒丰路分部 恒丰路111号 200070 63532767 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才服务中心 东方路902号 200122 58305833 上海市徐汇区人才服务中心 建国西路626号 200031 64746886- <SPAN style="FONT-SIZE: 9pt; COLOR: black; FONT-FAMILY: 宋体; mso-font-kerning: 0pt; mso-bidi-fon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