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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进人才入户类别

时间:2016-01-13 12:37 作者: 来源: 人气:

引进人才入户类别 [ 2005-09-13 ] [ 市人控办 ]

  申办条件     已在榕就业或有意向来榕就业的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学历(含研究生学历)或高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者,留学生,拥有自主发明专利或专有技术的人员,以及35周岁以下普通高等院校本科毕业生,45周岁以下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可以申办落户手续,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指18周岁以下子女,含已超过18周岁的普通高中在校学生)可以随迁。申办对象(项目)    符合以上申办条件已到企事业单位工作的人员及其随调(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申办材料(一式两份)    1、申办本人及其待业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迁移的填写《进榕干部登记表》;    2、申办本人或已在榕工作配偶和未成年子女户口的须加填《进榕干部配偶登记表》;    3、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复印件);    4、随迁人员须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待业或下岗的随迁配偶须提供待业证(原件、复印件)。  办理程序       申请人本人户口迁移的,持省人事厅核准的《进榕干部登记表》、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到市公安局户籍窗口办理准迁证;    已在榕企业单位工作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申请户口迁移的,提供结婚(原件、复印件)、户口薄(原件、复印件);待业家属和未成年子女申请户口迁移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复印件)、待业证(原件、复印件)、户口簿(原件、复印件)。准入条件审核受理机构省(市)人事厅(局)流动调配处户口登记受理机构市公安局户籍管理部门办理地点福州市华林路80号8号楼、乌山路92号办理时限5个工作日咨询电话87833713、87851805承办单位网址www.fjrs.gov.cn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