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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相关负责人日前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将清理规范民生资源“附加费”在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对于未列入财政部目录清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绝缴纳。(11月17日 新华网) 此前,新华社报道,在涉及民生的水、电、汽油价格中,“附加费”现象普遍存在,且各地标准不同,项目易增难减。据估算,一年仅居民生活电费就“附加”了270亿元。说不清道不明的各种“附加费”,几成民生利益的盘剥者。而其征费权力的来源,有的只是一纸通知、“几项规定”,其法定效力和时限令人生疑。 “附加费”现象源于计划经济时代,主要由政府进行资源定价,造成某些重要资源长期价格偏低。为了支持企业运营,政府额外收取“附加费”,形成专项基金,然后补充公共设施的计划性、临时性投入。既然是“附加”的东西,自然不可能喧宾夺主,通常也不大会受到关注,因此大家也都没太把这一点附加费当回事儿。可附加费领域的乱象丛生一经曝光,简直令人咋舌。 “附加费”被“土政策”绑架,一些地方政府甚至供水、供电企业都可以自行借“附加费”名义违规加价。既不听证也缺乏透明度,不仅居民普遍难以了解价格构成,甚至部门自己都“不清楚扣了多少附加费”的现象;还有一些名为临时性工程投入设置“附加费”,“过时”仍收取,“临时”成了永远,乱收费成了习惯。若非有居民“较真儿”,这些隐藏在公共资源价格中的“附加费”还将会继续“悄悄”地从老百姓口袋里面掏钱。 名目各异的“附加费”背后,是行政强力的影子。尽管时下有些公共资源已经逐步市场化运营,然而,一些公共资源企业,乃至一些地方政府仍习惯于过往的行政化思路,凭借着自由量裁,过度干预市场价格,让公共资源价格里充斥了太多利益泡沫。虽然看起来微不足道,但经不住时间和数量的累积,附加费只会成为一本越来越“念不清”的经。要让百姓的利益不再被打着各种旗号的附加费盘剥,收费就必须合理化、法定化、透明化,公共资源定价也应向市场化转型,同时清理陈旧不合理的附加基金,以减少收费过程中的腐败空间。(长江网 李然)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