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机制 意见要求各高校要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督查机制,把各项政策措施和年度重点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作为督查重点。全面加强保障机制。各高校要按照“机构、人员、场地、经费”四到位的要求,切实加强机构建设,强化服务功能。“十三五”期间,在各高校开展省级示范性就业创业指导服务机构认定工作。 完善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各高校要在每年年底前编制和发布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将创新创业相关情况以及有就业意愿尚未就业毕业生、升学的毕业生、暂不就业的毕业生等内容纳入就业质量报告。同时,加强思想教育和舆论引导。 (责任编辑:晨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