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创业资讯

当前位置:主页 > 创新创业 > 创业资讯 > 正文

“休学去创业”不再是大学生“不能说的秘密”

时间:2016-07-26 09:54 作者:朝烽 来源:未知 人气:

 
  自去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深化高等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的实施意见》提出,允许高校学生调整学业进程、保留学籍休学创新创业以来,休学去创业,不再是大学生们“不能说的秘密”。
 
  一年以来,从国家到地方,支持高校学生创新创业的政策相继出台,截至目前,20多个省份先后出台了相关的实施意见,弹性学制、学分制改革等关键词,在这些政策中高频出现。
 
  各省份政策亮点 创新创业加课时增学分
 
  为支持在校生创业,北京提出,要重点在互联网+、大数据、新能源、食品安全等领域培育一批新的专业增长点。
 
  广西则对创业基础课程进行了改革,提出不少于32学时、不低于2个学分。增加实习实训教学比重,文科专业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15%、理科不少于总学分(学时)的25%,高职高专实践性教学课时占总课时数不少于50%;师范类专业实践不少于1个学期,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少于半年。
 
  广东设置财税、金融、法规、企业管理、风险控制、知识产权保护等创新创业实务课程,还允许创新创业学分转换为专业课程学分,学分修满后才允许正常毕业。
 
  弹性学制最多保留学籍8年
 
  在福建,在校生休学创业的修业年限可在原有学制基础上延长2至5年,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黑龙江也提出,除研究生外,学生经高校评估后最多可保留学籍8年休学创业。
 
  广东提出实行弹性学制、延长修业年限的要求,将高职高专放宽至6年,本科放宽至8年,更允许学生边工边读,休学创业,简化复学手续,为学生离校创业提供便利。四川的政策则更具商榷余地,创业学生可根据创业需要与高校协商确定休学年限,办理相关休学手续。
 
  创业教育业绩影响教师评聘
 
  近日广西发布的政策中,“高校教师每2年至少有2个月到行业企业挂职锻炼”被广泛关注,其中还提到,教师带领或指导学生开展创业项目、参与课题研究可折算工作量,在科研项目申报与立项上可给予优先照顾。
 
  吉林政策更加细化,不仅要鼓励和支持专业课教师通过培训转型为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专职教师,还要按照学生人数以及实际教学任务,合理配备一定数量和较高质量的创业就业指导专职教师。
 
  广东则提出,要将创新创业教育业绩列入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岗位聘用和绩效考核的重要考察指标,实施教师业绩考核预警,逐步建立教师淘汰退出机制。
 
  高校实施特色
 
  中国政法:实施三学期制,增设夏季学期
 
  新京报记者从中国政法大学了解到,为给学生的创新创业提供更有力的支撑,学校将实施三学期制改革,缩短春、秋季学期,增设夏季学期,并且作为全校人才培养的基础制度,在夏季学期中着力推行创新、创业、国际化教育培养模式。
 
  武汉大学:学生不愿就读的专业可停办
 
  在学科及学制管理方面,武汉大学在为学生创新创业而制定的政策中表示,将会完善学科专业预警、退出管理办法,对部分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或者没有学生愿意就读的专业进行改造、调整直至停办。优先支持参与创新创业的学生转入相关专业学习。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