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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对手公司去做“卧底”,刺探经验情报。现实版的“职场无间道”在年底悄然上演。
按照计划,到竞争对手那里,一切按照正规入职手续办理,三个月试用期满,张明可提一个对方不能接受的待遇要求,从而被辞退后再回到原公司。“有朋友建议我,如果去的公司好,就干脆跳槽;如果不好还有退路。”但张明还是颇有些犹豫,“商场如战场,卧底毕竟不是好当的。” 某职业顾问说,张明的“卧底”任务并非孤例,但张明此举很可能陷自己于尴尬境地:新公司可能也想从他嘴里了解老东家的动向,他实际上已沦为新旧公司的棋子。 律师认为,张明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一旦原老板不肯支付报酬,张明将因违法在先得不到法律保护,从而没法讨回自己的血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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