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经淮安市清河区政府八届二次会议研究同意,《淮安市清河区创业扶持资金使用管理办法》正式出台,清河区的创业扶持资金有了制度保障。 管理办法明确从2012年起,区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300万元的创业扶持资金,并逐年增长不少于20%;同时,区财政拿出200万元用于区小额担保贷款保证金。对清河辖区的各类创业者,以及创业基地、创业见习基地、就业见习基地、创业园服务平台建设可享受创业扶持。 管理办法规定创业者可享受初次创业补贴、营业房租金补贴、安置岗位补贴、展位费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创业导师及创业培训补贴等。 管理办法规定创业基地(园)可享受创业基地(园)建设补贴、创业基地(园)服务平台补贴、创业培训基地补贴、创业基地扶持补贴等。管理办法还规定创业项目推介、创业型街道创建、创业典型表彰等奖励标准和办法。 管理办法的出台,进一步落实了创业扶持政策,完善了创业扶持资金的使用范围、补贴标准,必将更快更好地推动淮安市清河区创业型城区建设。(淮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余文东 卢琴)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