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商务法律

当前位置:主页 > 创新创业 > 小微企业 > 商务法律 > 正文

深度坐诊,初创企业股权架构及法律风控(2)

时间:2016-08-01 16:36 作者:朝烽 来源:未知 人气:

Q6、 我们业绩增幅比较好,成长速度也比较快,所以企业内很多老员工都有分钱的冲动。想问下在现金稳定高增速,暂时无需融资的阶段应该如何设计股权激励机制?面向哪些人?按照什么比例和模式进行?(未来大规划方向可能需要外部融资)

可以用虚拟股权的方式解决。虚拟股权实际是一种现金奖励政策,以虚拟股权取代传统绩效考核。虚拟股权在特定条件下可以转化为真正的股票,且分红的额度是跟企业的效益息息相关的。虚拟股权还有一个优点,直接与现金挂钩,操作简单,员工也比较喜欢这种方式。

但是,其缺点也是明显的,因为以分红为激励手段,对公司现金支付的压力比较大,对现金流的要求也比较高。所以,要根据公司具体情况来选择具体方案。

Q7、 如何避免出现股权分配之后发现合伙人能力欠缺情形?

分为以下三点:

  • 第一,不要一开始就给合伙人太大的股权;

  • 第二,合作共事需要磨合,找到合伙人后,先共事几个月,双方都认可之后再来谈具体的股权比例问题;

  • 第三,合伙人股权要与四到五年全职的服务期限挂钩,干满一年兑现一部分,比如每年兑现1/4。另外也可以跟一些核心节点的业绩指标挂钩,全职服务期限没到,或者是约定的业绩指标没有达标的情况下,这部分股权是可以被回购。

Q8、 股权比例、估值和合伙人出资比例该如何确定?一般情况怎么处理比较好?

建议将股权分为三个方面:资源股、基金股、人力股。

这三个里面,资源占股应该是最少的,有些公司可能都没有这一块。至于资金应占股多少,没有一个固定的的公式,建议资金股不超过30%。具体比例根据公司需要资金的量来定,如果100万以内,可控制在10%左右,但如果需要300万甚至500万,这时候要考虑适度放宽,设置在20%或以上。

另外,创业公司必须得有一个带头大哥,这个带头大哥要有比较大的股权,在合伙人争持不下的情况下,有一个人能决断。

补充:

合伙人分配股权的时候至少沟通到三个层面。

  • 第一,这是大家全职参与的心态而不是短期投机的过程;

  • 第二,大家早期出资的钱,肯定不是创始合伙人的主要贡献,更大的贡献是创始合伙人出力;

  • 第三,股东之间必须要有退出机制,这个非常重要。

如果创业公司没有一个好的股东退出机制,在公司的发展前景比较好的情况下,离职员工是不同意退出的,但这对其他合伙人会不公平。所以合伙人协议里,必须要有条款清晰地约定合伙人在主动离职、因自身原因无法履职、故意和重大过失等情形下离开的时候,股权如何回购。 对于所有股权分配的方案,因为每个公司背后有很多的背景,包括企业的类型,它是资金驱动型、资源驱动型还是人力驱动型,包括企业的发展阶段、企业各自的分工、各自的预期,背后有很多复杂因素。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