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弘毅网!本网站现已开通校园用户注册,校园用户仅限合作校园IP段内注册!已注册的校园用户账号可于校外免费访问本资源库!

文章列表

工商财税

当前位置:主页 > 创新创业 > 小微企业 > 工商财税 > 正文

创业者以技术出资做大公司注册资本(3)

时间:2016-08-01 17:39 作者:朝烽 来源:未知 人气:

六、本通知规定的分期缴税政策自2015年4月1日起施行。对2015年4月1日之前发生的个人非货币性资产投资,尚未进行税收处理且自发生上述应税行为之日起期限未超过5年的,可在剩余的期限内分期缴纳其应纳税款。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2015年3月30日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