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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健全创业孵化体系。落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河南省人民政府共同深入推进河南全民技能振兴工程备忘录》要求,加快建设中国中原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具体方案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商省教育厅、财政厅等部门制定。以中国中原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为引领,依托高校的优势专业,结合我省产业规划和地方产业特色,在高校集中的地方建设公益性的大学生创业孵化示范园,每年在高校和省辖市建设(认定)10个省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打造公共创业孵化平台。
各地要充分利用产业集聚区、大学科技园等各类园区现有资源,开辟专门区域用于建设大学生创业孵化园、青年创业园、留学人员创业孵化园和创业孵化基地,认定一批市级创业孵化示范基地,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经营场所和孵化服务。
鼓励、支持和引导社会资本投资建设创业孵化基地,规范、扶持民营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管理和健康有序发展。对民营创业孵化基地,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小额担保贷款、创业(开业)补贴、房租水电补贴等政策扶持。加快形成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覆盖全省、服务便捷、孵化专业的大学生创业孵化体系,集中提供保姆式的创业服务,提高大学生创业成功率。
(四)完善创业公共服务。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协调有关方面,建立健全创业公共服务政府采购机制并加强绩效管理,构建覆盖院校、园区、社会的创业公共服务体系。重点提供六项服务:创业辅导服务,建立健全青年创业辅导制度,每年选拔创业导师50名,为创业大学生提供创业辅导。创业项目服务,建立全省统一的创业项目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给予资金支持,每年征集创业项目不少于500个。创业竞赛服务,每年举办青年创业大赛,为青年创业者展示创业方案、创业项目和创业投资机构、天使投资人等选择投资对象提供机会,每年推出创业带头人50名。创业专项服务,根据大学生的需求,不定期举办项目推介、成果交流、创业沙龙、创业大讲堂等专题活动,为创业大学生及时了解政策和行业信息、学习积累行业经验创造条件。代理服务,将创业大学生作为重要服务对象,提供档案保管、人事代理、职称评定、社保代理等服务。创业政策服务,积极探索将促进就业创业政策措施向网络创业就业领域延伸拓展的有效方式,鼓励和支持大学生利用菜鸟网络平台从事网络创业,并落实相关创业扶持政策。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为确保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顺利实施,成立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发展改革委、教育厅、科技厅、工业和信息化厅、财政厅、人行郑州中心支行、省工商局和团省委参加的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厅际联席会议,各单位分管领导为成员,处室负责同志为联络员。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厅际联席会议建立按季会商制度,每年对目标任务进行分解,并跟踪监督工作进度。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要成立相应领导和工作机构,制定贯彻落实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进度指标、政策措施、责任分工和完成期限,确保本计划顺利实施。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联络人名单请于10月底前报厅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二)明确职责。各职能部门要切实履责,加大人力、物力投入,为本计划实施提供有力保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信息沟通,统筹做好本计划的推进落实和绩效评估工作,着力做好创业培训、小额担保贷款、创业服务、创业孵化园建设等重点工作,实名统计高校毕业生创业人员情况。发展改革部门要加强宏观指导,在健全促进创业体制机制、设立投资基金、建设孵化园区、完善公共创业服务体系等方面给予支持。教育部门要加强对高校的指导,加强在校大学生创业统计工作,会同相关部门做好创业教育培训、高校创业孵化园建设、健全高校内创业服务体系等工作。科技部门要鼓励和支持大学生科技创业,提供科技服务,优先安排科技扶持资金、项目。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要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对大学生创办的中小企业给予融资担保、管理培训和发展服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优先给予支持。财政部门要落实大学生创业扶持资金,加强监督管理,发挥资金促进创业作用。人民银行要积极引导金融机构进一步改进金融服务,为创业大学生办理企业开户手续提供便利和优惠,并强化落实小额担保贷款政策,加强对小微企业的信贷支持。工商部门要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条件,简化登记手续,优化业务流程,为创业大学生办理营业执照提供快捷便利服务。共青团要加强对青年创业的指导,促进青年创业交流,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举办创业服务专项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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