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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政策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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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高校毕业生“新梦想”就业创业公益帮扶(2)

时间:2015-09-15 03:08 作者:君航 来源:未知 人气:

 
四、组织机构
       1.主办单位:河南省教育厅、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财政厅、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河南省军区司令部、河南省妇女联合会、河南日报报业集团、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管委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委员会
       2.承办单位:河南工业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郑州航空工业管理学院、河南城建学院、商丘师范学院、郑州大学西亚斯国际学院、郑州师范学院、郑州科技学院、河南省大中专学生就业服务中心、河南省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河南省人才交流中心、河南省公共就业服务中心、河南省就业促进会创业专业委员会、河南促进大学生就业职业培训学校、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河南省委员会沃伦教育培训中心、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
       3.协办单位:智联招聘、天基人才网、上海茂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厦门惠企劳务派遣有限公司
       4.网络支持:
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http://www.hnbys.gov.cn
中原人才网http://www.zyrc.com.cn
河南省人力资源市场网http://www.rlzyw.net
中国中小企业河南网http://www.smehen.gov.cn
智联招聘郑州网http://www.zhaopin.com/zhengzhou
天基人才网http://www.tianjihr.com
大学生就业创业网http://www.jycyw.cn
各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异网同显
5.移动平台:“新梦想微信”公众平台(微信号:hnsbys)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对于经济发展、民生改善和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为保障本次活动顺利进行,各单位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为活动开展提供政策、资金、岗位、舆论支持,主办单位要认真制订活动方案、及时指导和协调相关事务;承办单位要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活动有成效、有特色、无安全事故;协办单位要发挥自身在行业里的引领作用,扩大活动影响、提升活动效果。
       2.认真组织、重在实效。各高校要指定就业工作主管部门的一名负责同志为“新梦想”活动负责人,按照活动安排,紧扣时间节点,认真组织学生参加“新梦想”系列活动,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并以此为契机,深入开展大学生就业能力提升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积极搭建校企合作平台,为毕业生提供充足就业岗位。
      3.加强宣传,营造氛围。一是活动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计算机网络、移动互联网等新媒体进行全方位立体式宣传,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二是河南省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将开设“新梦想”专栏,“新梦想”微信公众平台也将提前对每场双选会招聘单位和岗位信息进行推送。三是各高校要充分利用本校微博、QQ群、户外信息栏、LED\LCD信息显示屏等宣传阵地,及时发布“新梦想”活动相关信息,让更多的毕业生从活动中受益。
 
六、联系方式
河南省教育厅                        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