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5年,广州南沙、深圳前海、珠海横琴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示范基地辐射带动效应进一步发挥,珠三角9市各建设至少一个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的“1+12+N”孵化平台载体布局基本建成,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的基础设施、制度保障、公共服务供给到位,粤港澳共同参与基地建设运营的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创新创业生态链进一步完善,港澳青年的国家认同感、文化归属感、生活幸福感得到全面提升。 二、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构建全方位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 1. 推进创新创业政策协同。来粤创业的港澳青年可与本省青年同等享受创业培训补贴、一次性创业资助、创业带动就业补贴、租金补贴、创业孵化补贴、初创企业经营者素质提升培训等各项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加强遴选港澳青年优秀创业项目,给予优秀创业项目资助。积极与港澳沟通,将港澳科技创新基金、青年发展基金等优惠政策措施覆盖至在粤创业的港澳青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港澳办负责) 2. 打造港澳青年人才服务体系。深化人才体制机制改革,探索建立与国际接轨、更加积极开放有效的人才政策体系。在CEPA框架下推进粤港澳职业资格互认,探索进一步拓展港澳专业人士在基地的执业空间。在基地设立“港澳青年人才一站式服务窗口”,为港澳青年人才提供个性化、定制化、精细化专业服务。(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商务厅负责) 3. 建立多层次融资支持体系。落实鼓励创业投资发展的各项优惠政策,建立完善天使投资风险补偿制度,发挥广东省创新创业基金等政府性基金的引导作用,引入优质社会资本,设立支持港澳青年创业并覆盖创业全阶段的母基金和配套子基金,使更多资金专项投资于港澳青年初创期、早中期项目。落实创业担保贷款及贴息政策,为符合条件的港澳青年在基地创业提供贷款和贴息支持。积极发挥“中国青创板”融资平台作用。与港澳探索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专项机制,为港澳青年创业提供多元化综合金融服务。(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广东银保监局、团省委负责) (二)打造一批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载体。 4. 优化平台载体规划布局。力争在2025年前实现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平台“1+12+N”的空间布局,即:以粤港澳大湾区(广东)创新创业孵化基地为龙头,围绕服务港澳青年创新创业,精心谋划、科学设计,完善配套设施,有效串联三地资源,打造集交流、培育、实训、孵化、展示、对接等功能于一体的示范性平台。培育建设南沙粤港澳(国际)青年创新工场、中国(江门、增城)“侨梦苑”华侨华人创新产业集聚区、广州科学城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深港青年创新创业基地、前海深港青年梦工场、中国横琴澳门青年创业谷、佛山港澳青年创业孵化基地、惠州仲恺港澳青年创业基地、东莞松山湖(生态园)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中山粤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合作平台、中山翠亨新区“澳中青年创新创业园”、肇庆新区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基地等12家基地,带动各地建成一批社会化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载体。(珠三角九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港澳办负责) 5. 加大平台载体建设资源投入。珠三角9市通过新安排土地、盘活闲置厂房物业、改造现有孵化场地等方式支持创新创业孵化平台载体建设。鼓励粤港澳三地骨干企业、高校、科研院所和社会力量整合各类资源建设港澳青年创新创业孵化基地。鼓励现有的各类创业孵化基地、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区域性博士和博士后创新创业孵化基地、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开辟拓展专门面向港澳青年的创新创业空间。(珠三角九市政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团省委负责) 6. 构建平台载体全链条服务体系。为入孵项目提供低成本、便捷化的经营办公空间、孵化器、加速器、公共实验室和研发、中试生产、产品检测中心等共享设施。配备专业运营管理团队,健全服务管理制度,整合创业导师团队、专业化服务机构、创业投(融)资机构等各类创业资源,为入孵项目提供政策、管理、法律、财务、融资、市场推广和培训等方面的服务,搭建“孵化—投资—加速—辅导上市”全过程服务体系,有效降低企业的创业风险和创业成本。(珠三角九市政府,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团省委负责) (责任编辑:君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