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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实创业中,很多人通过熟人介绍,或者上缘创派等平台勾搭到相关的合伙人后,当即会谈下分配的股权比例。等一两个月后,共事完一段时间才真正了解这位合伙人,很大的可能会由于他的职业胜任能力、性格、价值观的不同产生分歧。这个时候可能股权已经工商变更完了,要不然双方的合作协议也签订完了,到时就是请神容易送神难咯。 要解决这个坑的最好方法便是“先恋爱后结婚”,找到合伙人后,先以雇佣关系共事几个月,双方都认可之后再来谈具体的股权比例问题。 当然,如果是多年的同事、好友、同学,已经知根知底了,就不必这么绕弯子了。 4.没有合伙协议也要有文字记录 很多草根创业者合伙时谈股权比例时,基本是面对面或者电话里确认的,他们也想到要签一份合伙协议,可是怕麻烦,所以就口头商量了。 但是时间久远后,忙起来自己都可能记不住,到时万一各方记的数字比例不同可能就要打架了。 所以如果怕麻烦,至少要有个双方能记录的文字记录,最好用邮件往来确认,用QQ、微信也不妥当,到时记录也都不好找。 最方便的合伙协议,可以用米律(请搜索公众号)的在线合同生成工具,贼好用了! 5.创业团队一定要有个皇帝 见证过无数的创业团队,原来可能是平等的同事、同学、朋友,一起创业股权比例基本是平均的,项目再好,最终都很可能会死在决策和融资上。 我见过很多创业团队,合伙人股权太平均,面对重大决策时,每个合伙人都有自己的利益、想法,然后吵的不可开交。当面对融资时,投资人对这种股权架构也都会望而却步。 所以,我的观点是,创业团队一定要有一个皇帝,由皇帝来定战略,下决策,兄弟们要死一起死,要生一起生,才不会生不如死。至于股权比例多少才是合理的,这得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本篇创业者的股权问题篇幅较少,更多注意事项请关注其他大伽的论述。接下去的内容,我会继续写关于产品研发、PR宣传、股权融资、公司财务、政府关系、企业管理等方面的内容,敬请关注。 5.One more Thing 最后的环节,One more thing,我补充说一下合伙人、创始人的称呼问题。 合伙人,法律意义上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的称呼,但是通常现实中,有限公司的参与经营的创始股东之间,也可以叫合伙人,就是一起做事业的人,这两者的区别大家要注意一下哦。 在公司,通常创始人只有一个,就是最早的发起人,这个创始人拉来的合伙人,通常叫联合创始人。当然这并非是官方的定义,而是现在民间通行的叫法,也有合伙人之间实力相当的,都不想把其他人压在下面,这时会出现大家的名片上都挂联合创始人的情况。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