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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假新政或减少晚育假 女职工职场压力恐将增(3)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在此次《意见稿》中对此并未明确,一旦产假延长,增加的费用由谁来买单尚是未知数。

  女职工职场压力恐更大

  因为想多请一个月假度过产后忧郁期,北京某公司职员小李被单位通知解聘。“公司经理口头答应了我,让我快递相关资料过去,谁知道公司人事竟然拒收我的假条,公司一天都不能让我再休息,以我旷工为由将我开除。”

  小李说,在很多民营企业,正常的产假都不能休足,像她这样想请假的“更不受待见,只有等待开除的份儿。”

  不少职业女性担心,能够延长产假本应是件好事,不过如此一来,自己的职场压力可能会更大。“很多老板将更不愿意要女性,职场歧视会更严重。”或者很有可能休完一个产假回来,自己的职位已经被“架空了”。

  事实上,《意见稿》一出台,不少私营“小老板”就大呼“吃不消”。 “我们小公司‘一个萝卜一个坑’,休这么长的产假吃不消,当初我就在合同上留了一手,给了她们45天产假。”一名个体经营的“小老板”在网上发帖称自己反对延长产假,他表示,虽然自己做的不符合国家规定,不过跟很多同行的小公司相比,自己“45天”算是“厚道的了”。

  “今天中午知道产假又增加了,那几个女职工就在外面办公室闹开了。真不知道怎么办。”

  产假福利全流程一览

  女性从怀孕开始到生产结束,究竟可享有哪些福利及假期呢?

  凡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从确诊怀孕开始,产前检查应作为公假处理,单位不可扣减薪资。怀孕至7个月以上,到了孕晚期,每天可享受1个小时的工间休息,孕妇不能安排夜间劳动,一些特殊情况还可请产前假。

  据原规定,女员工生育应享受不少于90天的产假,包括15天的预产假。已婚妇女23周岁以上生育第一个子女为晚育,实行晚育的,增加产假30天,难产(剖宫产以及产程中使用吸宫器、产钳等非正常顺产的平产水术者)增加产假15天。

  产假结束直至婴儿一周岁,属于哺乳期,对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用工单位应照顾其在每班劳动时间内授乳两次,每次授乳时间为30分钟,也可将两次授乳时间合并使用。

  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一胎,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生育后,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单位批准,可请哺乳假6个半月。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