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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创业网讯 整个事情的起因平淡无奇。有个叫诺亚?克拉维茨的人2006年加盟了移动设备和应用评测网站PhoneDog,然后使用工作Twitter账户发微博。由于克拉维茨对新产品和行业走势的视角往往非常独特,不久他就拥有了大量粉丝。 这其实没什么特别的。据纽约普士高法律事务所(Proskauer)公布的一份调查显示,大多数公司(76%)现在至少聘用了一名甚至好几名能玩转社交媒体的高手,帮助他们在网络上做市场。其实当克拉维茨加盟PhoneDog的时候,他已经是硅谷的一位颇有名气的科技评论者,影响力不可小觑。这件事情看起来很普通,会有什么不对劲的吗?很显然,后来的事实证明,问题可不少。 2010年末,克拉维茨离开PhoneDog跳槽到另一家公司(他现在是科技新闻与评论网站TechnoBuffalo的高级编辑)。他只是稍事改了一下Twitter的用户名,就带走了PhoneDog的17,000名粉丝。因此去年7月PhoneDog一纸诉状将克拉维茨告上了联邦法庭,声称克拉维茨带走的这些粉丝实际上相当于是PhoneDog的客户名单,也是PhoneDog的公司资产。公司希望克拉维茨为此赔付34万美元,也就是每名粉丝每个月2。5美元,一共赔付18个月。PhoneDog起诉克拉维茨一案的听证会将于1月26日在旧金山举行。 眼下,情形变得越来越奇怪了。一般来说双方当事人在法官表态之前不会对案件进行评论,但这桩案子不是。围绕着这个案子(除了上述案情外,克拉维茨声称PhoneDog公司还欠他一笔合伙人报酬未付,此外还有一些说不清道不明的问题),双方当事人和许多自以为是的观察人士们在网络上打起了口水仗,阵地从科技博客一直延伸到律师事务所的网站上。 这些人吵得不可开交是有原因的:员工是企业社交媒体的实际使用者,企业则认为它们才是这些沟通渠道的拥有者,这个问题应该如何界定目前并无定论,PhoneDog诉克拉维茨一案很有可能就此划出一条法律界线。美国法院一直主张,依托公司良好的声誉、利用公司资源积累起来的客户名单属于公司财产。但是微博上的粉丝、商务社交网络LinkedIn上的联系人或Facebook好友是不是也符合这一标准? 普士高法律事务所劳工法部门负责人伊莉斯?布隆指出:“这中间存在着巨大的灰色地带。”她认为在最终尘埃落定前,还会出现更多类似PhoneDog状告克拉维茨这样的官司。 布隆表示:“由于社交媒体自身的特性,要想让它有效果,就必须分享一定量的私人信息和观点。老板当然希望你能吸引大量粉丝,不过要实现这个目标,除了要在社交媒体上传递公司信息之外,还得谈论一下个人的婚礼计划,或是你喜欢哪家餐厅什么的。”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