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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年们在觉醒,法律也在觉醒
少年们对于版权的意识在觉醒,法律当然也没有落后。根据《四川法制报》的报道,3天前即11月27日,成都中院刚刚一审判决了一起类似的案件。
2013年8月,四川某洁具公司准备以招标方式选择制作单位拍摄广告片,从事广告设计制作的徐杰(化名)受邀后制作了创意样片。9月16日,徐杰通过网络将样片传输给洁具公司,并在招标提案会上进行了播放,最终双方未能达成使用协议。事后,徐杰发现洁具公司在其官网上播放的广告片与其制作的样片极为相似,遂诉请法院判令洁具公司停止侵权、赔礼道歉、赔偿损失及合理开支等共计90万元。
成都中院一审判决四川某洁具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徐杰著作权的行为,赔偿徐杰经济损失22万元,合理开支2万余元。
同样是创意,同样是以视频的形式进行了展示,成都中院的判决无疑说明了法律对于创意保护的重视。
在互联网时代,创新无疑是一个公司得以基业长青的命脉。而对于创意的保护,则应该是法律义不容辞的责任。NIKO EDWARDS的反应让我们看到,当热血沸腾的少年不断去创造的时候,他们同样也重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法律呢?理应在他们最需要保护的时候去担当。
编辑 耿珍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