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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诉奔驰经销商欺诈 试驾车变事故车(3)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为此,侯先生将这辆事故车停到了该4S店的展厅门口。“从买了它之后,我就一天没开过,连着一个月没上班,隔三差五就去4S店里解决问题。”侯先生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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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S店回应进入法律程序,不便发表评论

  最后,北京之星提出了三种解决意见:

  第一种,给侯先生更换一辆公里数少些,但是市场价低6-7万元的奔驰S300二手车。

  第二种,侯先生当时购车价为67万元,现在可加21万元购买一辆全新奔驰S300,但是那辆车比侯先生现有的事故车缺少导航、全景天窗等配置。

  第三种,全额退款67万元,但是不做任何赔偿。

  侯先生表示,他对北京之星提供的以上三种解决方式都不予以接受,他认为,4S店的行为已经构成欺诈消费者,要求双倍赔偿。随后,侯先生将北京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告上法庭。9月11日,该案在大兴法院一审开庭,法官并未当庭宣判。

  截止发稿前,记者联系了北京之星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谢汉中先生,谢先生承认该店确因销售奔驰S300二手车一事与侯先生产生纠纷,但拒绝就此事发表看法。谢先生告诉记者,目前该事件已进行法律程序,公司已将全部事项委托律师处理。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