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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洲: 我们向双方提出了一系列问题,例如现场处于什么状态,什么时候有谁在交接,什么时候在管理,双方还有什么工程需要互相配合,诸如此类的一系列问题。但是(大连沃尔玛)第一位代理人孙女士以不了解情况为由,回答了应该不下十个不清楚吧。 解说: 十个不清楚的回答让听证无法进行,法官们只好当场休庭,让他们当庭阅卷,可是看完卷宗之后,沃尔玛公司的人还是声称不清楚情况。无奈之下大连市中院又专门给了他们时间了解情况。 林驰: 当时约定不超过两天,这个时间是大连沃尔玛有限公司在听证的时候表示认可,在限定的期限内大连沃尔玛公司没有向本院提交相应的答复。 解说: 大连沃尔玛的人先是开庭的时候一问三不知,看了卷宗还说不清楚,法官们给时间去了解情况,他们却一去没了消息。为了推进案件的进行,法官们又组织双方对那个已经建好的商场进行实地察看,希望让矛盾得到解决。 林驰: 我们在上个月(8月)底和9月初,我们组织双方当事人以我们法院(为主)进行实地现场踏勘,我们踏勘的主要目的是想解决双方在继续履行合同过程当中双方各自应当履行哪些业务,分清责任。大连沃尔玛拒绝在现场的踏勘笔录上签字,拒绝签字。 解说: 由于大连沃尔玛公司拒绝在现场踏勘报告上签字,8月26日大连中院又一次依法传唤双方到庭听证,这一次大连沃尔玛干脆拒绝到庭。 林驰: 我们就打电话联系被执行人(大连沃尔玛公司)的代理人,被执行人的代理人称5分钟之后他们就有其他的代理人员来到法院接受询问,等5分钟之后我们再联系代理人的电话,都是处于呼叫转移状态。 解说: 这种态度和行为,大连中院认为大连沃尔玛已经放弃了相应的权力,正当法院准备下一步工作的时候,大连沃尔玛更换了代理人找到了法院。 林驰: 被这些人大连沃尔玛有限公司明确表示不继续履行房屋租赁合同,也就是说明确表示其不履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 记者: 它这样的明确表示不履行是一种什么样的行为呢? 林驰: 应当属于拒不履行生效的法律文书,是一个拒不履行的行为。 解说: 接下来法院又两次听证,大连沃尔玛依旧表示不履行仲裁裁决。这一次最主要的理由是前两次仲裁中被驳回的理由之一,就是说大连万国有未完成工程,可是法院发现工程无法完成的原因恰恰是大连沃尔玛自己。 丛世有: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沃尔玛公司需要先把冷库以及相关货架位置安放好之后,万国公司根据它相应的位置再进行垒砌土建工程,所以需要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否则这个合同很难履行校区。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