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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尝试为性别平等立法 新爸爸也有“产假”(2)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针对这一问题,《条例(草案)》要求建立家庭暴力受害人庇护机制,对正在实施的家庭暴力,公安机关接到受害人的报警后,应当及时出警制止,依法处理。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根据有关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裁定,由公安机关协助执行。家庭暴力受害人可以向性别平等促进工作机构申请不超过72小时的临时庇护。受害人在受庇护期间的住宿及其他生活费用自理或者由施暴方承担。

  ●亮点四:招聘广告不得设置性别要求

  招聘广告中设置性别要求,是今天常见的现象,今后,这可能属违法行为。为消除就业当中的性别歧视,《条例(草案)》规定除国家职业规范明确规定有性别要求外,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用人单位,在招聘广告及录用过程中不得设置性别要求,不得以性别、婚姻、生育为理由拒绝招录某一性别或者提高某一性别的招录标准。否则,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5000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与此同时,《条例(草案)》又做了例外规定,即:为了促进性别比例平衡,可以在招聘、晋升、教育、培训等方面,对某一性别采取优先、优惠措施。深圳市人大常委全相关负责人表示,这一内容主要是针对目前存在的职业隔离现象而规定的。在诸如护士、幼师、警察等行业都存在职业隔离现象,不利于两性的平衡发展。本条规定在不违反性别平等基本原则的前提下,为了促进性别平等发展,就业政策可以在局部向某一性别倾斜。

  (据《深圳特区报》报道)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