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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乏有效监管 食品生产日期随意改(2)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如果货物销售不佳,过了销售期,厂家又不愿意接受退货时,经销商会要求厂家再寄送外包装。”该人士表示,这其中经常出现重新打印生产日期的事情。

    “通常厂家都会装作不知情,但有些厂家干脆直接参与。”集味佳已离职的员工张松表示。每次有需要,厂家都会送一些已经打好日期的瓶套子过来。“还有一个名为蓬盛橄榄菜的产品,厂家的业务员会来到东莞,教我们怎么改,甚至亲手去改日期,厂家也会送来包装纸和塑料(11060,5.00,0.05%)套子。”张松告诉记者,这种厂家协助经销商改日期的,贴好后根本无法分辨。

    过期食品进超市不难

    据记者了解,过期的食品上各大超市的货架并不困难。许多大型超市,只要给足上架费,基本就可以上架销售。例如2010年集味佳与Tesco签订的合同就明确产品的合同扣点加上各种费用是29%。也就是每卖出一件产品,超市可从中分得29%的利润。

    另一方面“只要进了超市,下货架的可能性就很少”。张松告诉记者,一些超市基本上不管产品的销量,甚至会一两年才清理一次不好卖的产品。这就形成了一个怪圈:货物不好卖——退货——修改生产日期——再上架。张松表示,这些货品究竟修改了多少次生产日期,估计连负责修改日期的员工都不清楚。他曾看到一份公司内部文件,当中就讲到处理2008年已经过期的榨菜,改了以后送出去还有可能退回来,“退回来后就已经不知道什么时候生产,不知道已经改了多少回了”。

    碰到超市需要厂家提供验收证明的,如果某些厂家不能提供今年的质检,他们会把往年的质检报告扫入电脑,然后用软件修改日期后再提供给商家。而商场收货一般只检查数量以及生产日期是不是新的,一般一个产品只看一瓶,也不会对比着看。有业内人士向记者反映,集味佳这种将产品改日期后再进超市的行为,超市很难发现。

    对过期食品缺乏法律规定

    “我国食品的所谓保质期实际上是厂家的一个承诺。”香港华富嘉洛证券的食品分析师黄庆丰称,从法律上说,如果消费者在食品保质期内食用产品,出现危害可以要求厂家赔偿。更重要的是我国法律对于过期食品的去向没有明确规定,仅要求销售者如实记录食品的保质期和销售日期,如食品已经超过保质期,“应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销毁或者报告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处理”。这种不清晰的界限加上监管不力,导致了过期食品退货机制混乱。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