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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旅游局32号令:《旅游投诉处理办法》自20(4)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二)因旅行社中止履行旅游合同义务、造成旅游者滞留,而实际发生了交通、食宿或返程等必要及合理费用的。

  第二十七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每季度公布旅游者的投诉信息。

  第二十八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使用统一规范的旅游投诉处理信息系统。

  第二十九条  旅游投诉处理机构应当为受理的投诉制作档案并妥善保管相关资料。

  第三十条  本办法中有关文书式样,由国家旅游局统一制定。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一条  本办法由国家旅游局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自2010年7月1 日起施行。《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旅行社质量保证金暂行规定实施细则》、《旅行社质量保证金赔偿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