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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多家超市申请取消商品贴价签规定引争议(4)

时间:2015-10-04 00:52 作者: 来源: 人气:

  赵正军说,粘贴标签是根治价格欺诈的一剂良药。“有过购物经历的消费者,很多有过被多收价款的体验。这个从国家发改委以及各地物价部门对家乐福、沃尔玛的50万巨额罚款可见一斑。如果商家按照规定粘贴价格标签,无疑将会使消费者明白消费,戳穿商家价格欺诈的鬼把戏,让价格违法无处遁形。网友一经典回帖,对此有高度概括:贴价签增加成本,不贴价签增加收入。这里的收入,就是价格欺诈的违法所得。”

  条形码能不能代替价格标签?河南国银律师事务所的李金峰律师也给出了否定的答案。

  李律师说,条形码是条形码,价格标签是价格标签,两者并不能等同。国家《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核心就是要求卖方将价格信息直接在商品上进行标明,以保护消费者的权益。但是条形码并不能起到这样的作用,因为其价格信息是隐藏在读码器里的,离开货架的消费者根本无法以此与超市货架上或者海报等宣传品上标示的价格进行比对。因此,用条形码来代替价格标签的行为,是一种明显侵犯消费者知情权的行为。试想一下,如果卖场的逻辑能够成立,那么我们的所有商品上什么信息都不用标注了,都储存在条形码里让读码器读不就行了?而这显然是非常荒唐的。”

  发稿前,记者又来到大商新玛特超市郑州金博大店和华联商厦二七广场店,发现商场内部分商品已经粘上了价格标签,但是仍有一些商品上没有粘贴价格标签。记者同时了解到,职业打假人赵正军目前已经再次向郑州市物价局寄出举报信。举报信称,郑州家乐福等大型超市,至今未按照有关规定对商品粘贴价格标签,属法律规定的‘拒不改正应当从重处罚’的情形,请求有关部门依法进行处理。”

  对此,郑州市物价局价格举报中心有关负责人表示:“各大商场有异议,可以向有关机关反映自己的思想看法,这是他们的权利。但是在国家法律、法规没有做出改变之前,任何商家都必须严格遵守,违反法律、法规规定者,将依法严格处理。群众投诉一起,我们查处一起。”

编辑 卫香香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