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投票权委托或一致行动人 “投票权委托”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将其投票权委托给其他特定股东行使。比如,曾投资过Facebook, Groupon、Zynga、京东商城与阿里巴巴等互联网明星企业的投资基金Digital Sky Technologies(DST),一直就有全力支持被投资企业CEO的传统,通常都会将其大部分投票权委托给被投资企业CEO行使。 根据京东的招股书,在京东发行上市前,京东有11家投资人将其投票权委托给了刘强东行使。刘强东持股只有18.8%(不含代持的4.3%激励股权),却据此掌控了京东过半数(51.2%)的投票权。 “一致行动人”即通过协议约定,某些股东就特定事项投票表决采取一致行动。意见不一致时,某些股东跟随一致行动人投票。比如,创始股东之间、创始股东和投资人之前就可以通过签署一致行动人协议加大创始股东的投票权权重。 3、AB股计划 根据京东招股说明书,上市前夕京东的股票会区分为A序列普通股(Class A common stock)与B序列普通股(Class B common stock),机构投资人的股票会被重新指定为A序列普通股,每股只有1个投票权。刘强东持有的23.1%股权(含其代持的4。3%激励股权)将会被重新指定为B序列普通股,每股有20个投票权。因此,上市前夕实行AB股计划后,虽然投资人会收回此前委托给刘强东行使的投票权会,但通过AB股计划1:20的投票权制度设计,刘强东掌控的投票权不仅不会下降,肯定还会远远超过目前51.2%的投票权。因此,刘强东完全不存在腾讯入股后对公司失控的问题。 京东区分不同序列普通股投票权的做法,即坊间传闻的“AB股计划”(或“牛卡计划”,或“双股权结构”)(dual-class structure)。该计划初看名字学术味十足,脱去马甲敞亮说其实就是“同股不同权”制度。它的主要制度设计包括:(1)公司股票区分为A序列普通股(Class A common stock)与B序列普通股(Class B common stock); (2)A序列普通股通常由机构投资人与公众股东持有,B序列普通股通常由创业团队持有; (3)A序列普通股与B序列普通股设定不同的投票权。比如,包括Facebook、Google与百度等企业都将其A序列普通股每股设定为1个投票权,B序列普通股每股设定为10个投票权。但是,B序列普通股每股10个投票权并不是唯一确定的。比如,Zynga就将其设定为每股70个投票权; 以及(4)A序列普通股无法转换为B序列普通股,但B序列普通股一经转让即自动转换成A序列普通股。通过这些制度设计,创业企业可以在出让股权对接利用外部资源的同时,创业团队也不丧失对公司的有效控制。 (责任编辑:职场达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