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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官胡智强 自参加检察工作以来,胡智强一直战斗在公诉一线。从检15年来,他独立承办案件1200余件,审批案件2300余件,无一错案、撤诉案件。先后荣获个人二等功一次、三等功两次、嘉奖两次,被评为市级优秀公诉人、闵行区“优秀检察官”“闵行区十佳业务标兵”,2015年被评为上海市先进工作者。 近年来,胡智强连续办理了多起疑难复杂案件,如曾轰动网络的“上海莲花河畔景苑倒楼案”和“上海市五医院暴力袭医案”。在办案工作之余,他还认真钻研法律业务,加强理论和实务研究,注重素能培养,努力提升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2017年,作为“群众最喜爱的检察官”候选人,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本才曾对他给予这样的推荐:担当诠释忠诚,匠心描绘正义,来自基层一线的公诉最“强”音。 职业能力:根植于内心的修养 上海这座城市,人们习惯地将其与改革联系在一起,从九十年代的改革开放到如今的深化改革,上海一直走在前列。身处时代前列,上海检察工作也处在改革探索的排头兵序列。 2015年,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检察院作为司法改革的试点单位,从探索主任检察官制度,到推行“大部制”改革,再到检察官员额制的推行,各项改革举措的陆续落地,让检察官们的司法理念进行了一场革命。 “司法改革带来的变化,正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每个司法官的工作和生活。司改不能仅依靠自上而下的顶层设计,还需要在岗的每一位检察人员用实际行动践行司法改革具体措施,做好司法改革的试金石和磨刀石。”胡智强就很明确地意识到了这点。 事实上,他的行动比说这句话早得多。对于新的法律法规、新的业务动向、有指导意义的新案例等等,他一直保持着密切的关注,及时学习吸收并迅速应用到工作中。 胡智强曾接到了一起案件:在闵行区七宝镇星东路拓宽工程打工的叶某,无证操作挖土机,致使路边电线杆被撞断,并压死一名骑车路过的女子。 案件最初定性为“过失致人死亡”。当时,刑法修正案(六)刚颁布实施,对重大责任事故罪的主体扩大了。凭着对新法律的高度敏感,胡智强认为,该案定性应适用新规,变“过失致人死亡罪”为“重大责任事故罪”。这一改变,使被告人罪罚相当,刑期从三至七年直接降为三年以下。从这件案子以后,他开始关注重大责任事故类案件,渐渐地,院里该类罪名的案件都归到他的名下,他成了办理此类案件的专家。 作为第一批“入员额”的检察官,胡智强认为这是时代赋于他们的历史使命,意味着要承担更多的社会责任。职业能力,被他视为检察官生命力。“专业化、职业化肯定辛苦,但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认同是最高形式的回报。”胡智强说。 司改试行后,作为公诉检察官,胡智强迎难而上,对外沟通案件、对内抓行政工作、指导下属办案一肩挑,节约了办案时间,平均周期缩短5天。 两年办理近6000件刑事案件、无一出现错案及办案责任案件;其中,,他个人办理案件1000余件,审核案件2000余件,,最忙时,可以同时有11件案子在手中。 胡智强还牵头先后制定了《公诉科检察官联席会议暂行规定》《公诉科听取辩护律师意见规定(试行)》《公诉科申请鉴定人、证人出庭工作办法(试行)》等规定。在他的带领下,科室干警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也越来越浓厚,科室连续两个考核年度均获得全市业务条线第二名、记集体二等功的好成成绩。 夙夜在公:无需提醒的自觉 “早上6点出门,晚上11点回家,与家里人说不上一句话。”家人对胡智强的这种作息早已习以为常。“庭审前,他累得咽喉发炎化脓几乎说不出话来,是靠大剂量抗生素,才撑过了长达九个小时的庭审。”回忆起曾经的办案经历,同事说。 2009年6月27日凌晨,上海市闵行区一个在建小区“莲花河畔景苑”中一栋13层的住宅楼轰然倒塌,直接造成一名工人死亡,直接经济损失1900余万元。事故震惊了国内外。 接手此案后,胡智强翻阅了大量关于建筑行业规章规范以及建筑各方的法律关系的材料,逐一审查了与之相关的大量招投标文件、商业合同、专家报告等文件,并深入走访调查了相关人员。 辛苦奔波终于有了突破性的成果:从安监部门调阅的《岩土勘察报告》中提及,该楼盘项目下有暗河,会影响土体承载力,参与工程的各方应当知晓;基坑设计图纸要求对相关地库和楼房进行水平和垂直检测,但建设方为减少支出,只进行了垂直检测;倒楼前,施工现场附近一段83米的防汛墙已经因堆土发生倒塌。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