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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核心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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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

时间:2018-08-18 03:26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山 西 省 人 民 政 府

关于印发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晋政发〔2017〕61号

 

各市、县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委、办、厅、局:

现将《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山西省人民政府

2018年1月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山西省全民技能提升工程实施方案

 

近年来,我省职业培训工作不断加强,技能劳动者人数持续增加,为稳定和扩大就业、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总量不足、结构不优的问题依然比较突出。为加快培养适应山西转型发展的高素质技能人才,全面提升劳动者职业素质和就业能力,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加充分就业,省政府决定从2018年起实施全民技能提升工程。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实施就业优先和人才强省战略,坚持以提高人的素质、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目标,按照“人人持证、技能社会”总体思路,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职业能力评价体系、政策支持保障体系、组织领导责任体系,激励和带动更多劳动者走出一条技能就业、技能增收、技能成才之路,为我省加快脱贫攻坚、实现转型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二)目标任务。2018年至2022年,结合贯彻实施《山西省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2011—2020年)》,积极开展大规模、多层次职业技能培训和社会化、专业化职业能力评价,力争每年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指职业资格、专项职业能力、职业技能等级或培训合格证书,下同)的劳动者达到100万人(其中农村进城务工人员45万人、城镇失业人员15万人、企业在岗职工40万人)。

二、健全职业技能培训体系

(三)统筹利用培训资源。以职业院校、技工学校、培训学校、企业培训中心为主体,调动社会各类培训资源,形成培训机构由市场竞争选择、职业(工种)由市场需求决定、培训成果由市场检验评估的职业培训机制。调整优化培训专业结构,既要注重简单易学实用型技能培训,又要加强高精难复合型技能培训,满足不同文化层次、不同素质能力劳动者的培训需求。对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的培训机构,各地有关部门要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采取招投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在全省范围内择优确定。

(四)严格职业培训标准。各培训机构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应根据国家职业标准,制定培训职业(工种)及相应技能等级教学计划、教材大纲。对尚未颁布国家职业标准的,可参照与其接近的职业(工种)标准开展培训;也可根据企业、行业用人需求和岗位规范开展培训,但培训教学计划、教材大纲需经同行业专家评估论证。

(五)改革创新培训方式。要积极引导培训机构开展“需求导向”“就业导向”职业培训,针对不同培训人群,采取灵活多样培训方式,最大限度缩短培训与就业距离。职业院校、技工院校主要实行“先培训、后就业”模式,重点对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劳动预备制培训;用人单位主要实行“先培训、后上岗”模式,重点对新招用人员开展岗前素质技能提升培训;人力资源服务企业主要实行“边培训、边就业”模式,重点对通过职业介绍达成就业意向的劳动者开展“订单式”培训;其他各类培训机构实行“需求储备式培训”模式,重点对有就业需求人员开展市场需求集中度较高的职业(工种)定向培训。

(六)加强培训质量监督。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培训机构的院长、校长或法人代表是培训组织实施和质量监管的第一责任人。要健全学员考勤、教学管理、教师考核、质量考评等规章制度,确保培训规范、扎实、有效。各地有关部门要加强对培训机构开班计划、教学组织、考评结业等重点环节的监管,建立培训机构动态管理和退出机制,凡当年培训合格率不达80%、就业率不达30%的,取消下一年度承担政府补贴性培训任务资格。

三、健全职业能力评价体系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