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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业月刊》:就业问题专家破解大学生就业难(2)

时间:2018-08-18 22:45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另外,我国高等教育重知识灌输、轻能力培养,高校毕业生缺乏工作经验和实际操作能力,不少学校专业划分过细,培养出来的一些毕业生知识面过窄,学习能力和适应能力较差,不能适应用人单位的需要。随着劳动力市场的发育,人才竞争程度不断提高,用人单位对应聘者的实际操作能力、适应工作环境变化的能力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调查发现,相当多的用人单位明确表示不要应届毕业生,他们认为应届毕业生动手能力差,招来后企业还要花费相当的精力进行培训。

  这些年来,虽然加快高等教育专业结构和人才培养结构的调整,已经成为政府和社会各方面的共识,并且也确实取得了一定进展,但总体上看,这项工作还不尽如人意,原因在于教育体制改革滞后于高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逐步实现市场化了,但教育体制并未真正实现市场化,这突出地体现在大部分学校缺乏足够的自主权,招生和专业设置与市场需求脱节。同时,不少学校缺乏改革和调整的积极性、主动性,对政府存在依赖情绪,专业设置和专业调整往往不是面向市场需求,而是单纯立足于自身师资条件等。结果是长线更长,结构性矛盾更加突出。

  因此,应该将教育方式逐步从“供给导向”向“需求导向”转变,给高校较大的专业设置和招生自主权,使高校能够根据经济发展和劳动力市场的需求情况,及时调整专业设置和招生规模。对教学质量不高、专业设置不合理而导致就业率达不到50%的学校和专业要减少招生计划,甚至停止招生。在低年级重点进行基础和综合教育,在毕业前一二年确定具体的专业方向。

  破除高校毕业生分配派遣中的障碍:虽然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但由于管理方面的脱节,一些政策还“悬在空中”,得不到落实。

  一是非国有单位使用高校毕业生仍然有进人和户口指标的限制。2002年,部委属高校毕业生到教学科研等事业单位、国有企业、民营三资企业就业的占就业毕业生总数的89.3%,其中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基本上呈“三分天下”的格局,分别为31.6%、31.5%和26.2%。从城镇劳动力市场的供求状况看,个体私营和股份企业提供的就业岗位已经占60%,但目前用人单位特别是非国有单位的用人自主权受到进人指标、户口指标等限制。

  二是高校毕业生的跨省市流动受到限制。从2002年毕业生就业工作的情况看,一些省市限制毕业生就业尤其是高职(专科)学生就业的政策性障碍依然存在,突出表现在毕业生跨省市流动受到限制。一些省份仍然在政策上限制毕业生,尤其是高职(专科)毕业生就业。

  三是派遣制度的时间限制问题。虽然国家政策规定高校毕业生毕业2年内可以由学校保留档案,但据我们了解,一些学校规定毕业当年年底以后,不再办理派遣证,使得已经找到工作的高校毕业生没有被统计进来。

  因此,要按就业市场化的要求加快大学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打破大学生干部身份、户籍制度、用人指标的限制,促进大学生自主流动。对省会及省会以下城市,取消大学和接受单位的派遣指标和用人指标的限制,特别是非公有制单位招用毕业生的指标限制,只要用人单位同意录用,并与毕业生签订就业协议的,公安部门应凭毕业生所持的《报到证》为其办理落户手续。废除对毕业生收取城市增容费、出省费和其他一些不合理收费的政策,促进毕业生自主流动。

  完善就业市场和就业服务是促进大学生就业的关键:迫切需要建立全国性的大学生就业信息网络;建立和完善全国各高校、各专业的毕业生数量、就业率、毕业后收入等指标的定期发布制度;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开设专门的窗口,对初次进入劳动力市场的毕业生进行失业登记后,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

  目前,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主要由学校自身负责,学校大多直接面向用人单位开展毕业生就业工作,主要通过举办招聘会等比较原始的方式对毕业生开展就业服务,信息渠道比较窄,就业信息服务效率比较低,这无疑限制了高校毕业生的流动和就业。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