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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城市培育“点亮”新型城镇化(3)

时间:2018-08-22 04:52 作者:hongyi 来源: 人气:

27个小城市试点镇的经济发展亮点纷呈。2011年27个小城市GDP和财政总收入增长幅度比全省高出3.1和5.0个百分点,2012年比全省高出7.0和6.7个百分点。同时,服务业加速发展成为亮点,2012年第三产业增加值同比增长23%,高于同期GDP增速9.3个百分点。今年1—9月,面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27个小城市继续保持了强劲的发展态势,投资、GDP、财政总收入分别同比增长27.6%、14.7%、12.8%,分别高出全省6.5、6.3、4.2个百分点。

制度创新,体制机制改革激发小城市活力

浙江小城市培育占有天时、地利、人和,极具活力的块状经济是小城市发展的产业优势,相对充裕的民间资本是小城市发展的资金优势,地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是小城市发展的区位优势,全省上下对小城市培育的支持是小城市发展的人和优势。但是,小城市培育的最大优势来自于体制机制改革和制度创新。浙江在管理体制、农民权益保障机制、要素配置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系统改革,着力建立与小城市培育相适应的管理体制、与农村人口转移转化相一致的权益保障机制、与试点镇建设发展相匹配的要素配置机制。近3年来,27个小城市改革成果丰硕:

管理体制突破。加快推进机构改革、扩权改革、执法体制改革,着力构建起小政府大服务的管理体制;在农村改革方面探索“三权”创新,即加快推进土地承包权、宅基地用益物权、集体资产股权改革,解决了农民的后顾之忧;在要素保障方面建设“三大”机制,即加快推进财政体制改革、农村金融改革、投资体制改革,有力保障了试点镇的建设发展。除了前文提到的创新举措之外,试点镇的改革亮点纷呈:

推行强镇扩权改革。按照赋予试点镇与县级政府相同的经济社会管理权限的目标,通过委托、交办、延伸机构等方式,镇均下放扩权事项157项,并建立镇行政审批服务中心集中办理,切实增强试点镇管理服务能力。

推行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为解决“看得见管不着、管得着看不见”问题,在义乌市佛堂镇先行试点基础上,27个小城市试点镇建立了行政执法机构,下放县级相关部门的执法事项,镇均下放执法事项488项。

推行财政管理体制改革。按照“划分税种、核定基数、超收分成,以2010年为基期年,一定三年不变”要求,27个小城市试点镇全面建立镇级财政结算体制,有3个镇建立了金库,试点镇发展实力大为增强。

开展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按照“人员编制、工作经费、扩权事项”到位要求,27个小城市试点镇全面建立既能受理又能办理的行政审批、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和应急维稳等四大公共服务中心,建立镇村联动的服务网络,切实提高行政服务能力。

推行户籍制度改革。放开小城市试点镇户籍限制,并保留进城落户本地农民的原有权益,允许享受当地城镇居民基本公共服务,允许原有经济和财产权益交易流转,外来务工人员可积分落户并享受当地基本公共服务。

(责任编辑:晨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