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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我市出台《关于加强台州市工业企业职工宿舍建设管理的若干意见》,旨在解决工业企业职工对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同时从源头上消除安全隐患,推进“平安台州”建设。 意见中指出,在规划建设工业园区时,应当合理配套职工宿舍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先行或者同步启动居住、文化、教育、卫生等配套建设,保障职工生活需求。在选址上,应当符合安全、消防、环保和卫生等要求,避免噪音超标或者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等区域。 同时要分类推进职工宿舍建设。单宗工业用地内部配建职工宿舍,用地面积在50亩以下的,鼓励在其内部配建职工宿舍,用地面积在50亩(含50亩)以上的,原则上应当在其内部配建职工宿舍;小微企业园区内部配建职工宿舍,用地面积在70亩以上的,除涉及医药化工、电镀等危害较大、污染较重的园区外,内部要同时配建职工宿舍,并根据人口规模配套职工食堂等生产生活服务设施;居住用地建设职工宿舍,按照前述要求配建的职工宿舍无法满足要求的,当地政府要做在园区内或周边区块的居住用地上给予配建;利用拆后土地、空闲土地(厂房)等建设职工宿舍,可在拆后土地、城镇(村庄)空闲土地上以公共设施(职工宿舍)用途建设职工宿舍,建成后租赁给工业企业或者其他职工居住使用。 基于各层次企业职工的需求,合理搭配建设“夫妻房”“全家房”等多种类型成套住宅。同一地块职工宿舍项目内,成套住宅总建筑面积比例不得超过职工宿舍总建筑面积的30%,单套建筑面积控制在60平方米以下,高层和小高层可在单套基础上放宽10平方米。总之,要营造“花园式”温馨生活社区。 “当前台州企业职工宿舍的配建量不够,企业不愿建职工宿舍,职工只能自己租房,这样一来,农村立地房就成了职工第一选择,往往一栋楼里住满人,再加上防范意识薄弱,一旦发生火灾,就会造成严重伤亡。我们从10月份开始起草这份意见,就是希望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此外,我市产业转型升级需要人才,人才来了住哪里,配建职工宿舍特别是‘夫妻房’‘全家房’这类住宅,满足职工对改善居住条件的需求,有利于人才的引进,推动我市产业升级。”台州市规划局城乡规划管理处副处长金嘉娴说。 金嘉娴告诉记者,在职工宿舍建设方面,临海的伟星集团快人一步, “伟星在企业园区内单独划出一块地,自发建设成职工宿舍,增强了企业员工的归属感,其先进经验值得台州企业借鉴。” (责任编辑:晨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