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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方面的变化 第四大变化 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有变化 在住房公积金缴存方面,住建部等部门近日下发《关于改进住房公积金缴存机制进一步降低企业成本的通知》,各地区2016年出台的阶段性适当降低企业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政策到期后,继续延长执行期至2020年4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下限为5%,上限由各地区按照《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的程序确定,最高不得超过12%。 而在提取方面,住建部等部门下发《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重点支持提取住房公积金在缴存地或户籍地购买首套普通住房和第二套改善型住房,防止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炒房投机。大力推行网上审核和业务办理,缩短审核时限。 (《小康》•中国小康网) (责任编辑:晨鸿) |



